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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七一”慰问申报工作的通知

搜主任 2024-07-05 12:55:49 政府
关于做好2024年“七一”慰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切实做好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工作,充分体现校党委关怀和温暖,我校将启动2024年“七一”慰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慰问对象1.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包括离退休党员、在职党员和学生党员。2.党组织关系虽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生活困难”主要是

 

关于做好2024年“七一”慰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工作,充分体现校党委关怀和温暖,我校将启动2024年“七一”慰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1.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包括离退休党员、在职党员和学生党员。

2.党组织关系虽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

二、材料报送及有关要求

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职责,是调动党员积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有序组织生活困难党员申报,同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进行把关,客观公正确定慰问对象,确保帮扶资金用在最困难的党员身上,真正做到困有所助。

《申请表》中“本人及直系亲属月收入情况”须如实填写,“家庭困难情况”中困难主体、困难原因、家庭月收入、看病及处理困难事件等开销情况须详实表述,以第三人称“某某同志”表述,既要表述清楚,又要文字精炼。“已享受补助形式和金额”填写近三年(2021年)以来享受补助情况,写明类别和金额,学生困难党员请填写助学金等。党支部书记须对困难党员实际情况把关并签字,二级党组织书记写明是否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存一份。

2.近两年来(2022年以来)曾受过“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帮扶的党员,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北京市的,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沟通。

3.请于2024年5月12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申请表》、《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经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后,发至组织部邮箱XX,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57办公室。

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组织部做好沟通。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请允视为无慰问对象申报需求。

党委组织部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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