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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发有为确保安全农业执法在路上

公文搜 2021-07-12 11:04:43 农业
时光如水,岁月如歌。弹指一挥间,案件审理室紧随着大队的步伐激情地走过了五年。在所有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案件审理室走过了一段艰苦创业、跃马扬鞭、快速发展的历程,
时光如水,岁月如歌。弹指一挥间,案件审理室紧随着大队的步伐激情地走过了五 年。在所有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案件审理室走过了一段艰苦创业、跃马扬鞭、快速发 展的历程,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 ——坚持法律底线,执法不手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饲料、兽药是禽类食品安全的始端,把控好饲料、兽药 安全,为食用禽类安全保驾护航。每年年初进行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备案工作; 召开饲料、兽药质量安全会议,总结上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讲解本年度 将要实施的法律法规,展示年度备案工作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发放饲料、兽药生产、经 营告知书,签订生产、销售承诺书,现场解答企业代表的疑问。通过设立本区饲料、兽 药企业公共邮箱,实现了无纸化办公,节约、高效、便捷。强化生鲜乳生产、收购、加 工全过程、全方位、无缝隙式的监管,督促企业做好自检和送检工作,防止有毒、有害 生鲜乳流入市场。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日常检查不可少。2010年到2015年,年均共出动检查人员700余 人次,平均每年对企业检查110次,共查处饲料、兽药案件80余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 50余件,简易程序案件20余件。对企业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飞检抽样,5年内,共抽 样600余次,抽样范围涵盖了本区内所有企业,产品合格率达98.9%,环比均有所上升。 执法有依据,法外不设权。严格执法,是食品安全的“保护伞”,为健康产品筑起“防 护墙”。在执法过程中,恪守执法章程和执法程序,处理案件过程中,遵循法律规定的流 程。从而实现“双确保”,即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兽药、饲料生产、经营领域的食品安全事 故,确保不发生兽药、饲料违法案件处理的败诉和撤诉情况。 “人性执法”与 “法制执法”相结合,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为企业松绑,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自我 改革。在执法工作中,遵循“以说服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在日常检查企业 时,发现有轻微的安全隐患,企业能立即整改的就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 ,定期复查。本着“执法=服务”的工作方法,有效提高了执法水平,树立了良好的执法 形象,使执法工作越夯越实,工作机制越转越活。 ——提高办案水平,增强办案质量。 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上,定期举行案件评比工作。由各中队(科室)推荐一名执法 人员参与评比,采用互评形式,进行打分,并将评比结果在各中队(科室)通报学习。 结合在案件评查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主要问题,以《规范修改稿》的形式印发给执法人员, 确保案件文书形式合法,结案准时。 在严格案件审核过程中,做到每个一般程序案件必须审核,方能流转。秉持着高效 率、重质量的原则,及时审核、正确流转,对不符合流转条件的案件予以记录,要求补 正,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全面提高大队案件办理规范和水平。 在规范案件文书制作上,制定了相应规范,统一了各文书制作的格式、要求、梳理 了办案流程。根据农业行政处罚法及上海市农委法规科的具体要求,结合大队工作实际 ,从案件审核流程、行政执法案件罚没款(物)审定、结案案件上报汇总和执法文书制 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要求,制定了“松江区农业委员会执法大队案件文书制作的规范 ”。 在精进业务能力水平上,做到个人学习与组织培训相结合。“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 必为学。”作为一名执法人员,自动自觉地学习各种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时刻关注新 出台、有变化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库。大队方面,则是每年定期邀请老师 前来为全体成员进行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培训。而审理室则根据要求,每年组织一次大队 内部的法律知识考核,紧抓学习不放松。 ——大道至简,有权不任性。 积极打造“方便进,笑脸迎,即时办”的工作作风,规范办件程序,简化办事手续, 增加透明度,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简化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明确时限,用权力的 “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恪守“首问责任”。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积极向管理相对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 事项、需要补交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同时向管理相对人承诺在规定时限内 把事情办结。首问人员不回绝,不摇头,积极协助管理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