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三转”要求 落实监督责任
公文搜 2021-07-09 11:18:46 纪委
深化“三转”要求 落实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xxx纪委以深化“三转”为抓手,通过在转职能中找准定位,在转方式中严格履职,在转作风中锤炼队伍,切
深化“三转”要求 落实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xxx纪委以深化“三转”为抓手,通过在转职能中找准定位,在转方
式中严格履职,在转作风中锤炼队伍,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转职能—聚焦执纪监督主业
工作机构向主业优化。重新整合内设机构,统筹调配人员力量,使执纪监督机构和
一线办案、监督人员达机关内设机构和编制总数的xx以上。推进纪检监督全覆盖,向县
级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xx个,增设乡镇监察室xx个,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执纪监
督网络。明确乡镇和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办案职责,分行业系统和行政区域组建6个
办案骨干组,实行乡镇、县级部门交叉办案和片区协作办案,做到人员力量向办案配强
,后勤保障向办案倾斜。
工作精力向主业集中。全面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凡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县
委没有明确要求参加,县纪委监察局一律不再参加。目前,已退出议事协调机构xx个,
保留或继续参与xxx个,精简幅度达xxx%
。出台乡镇和县级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规定,实行乡镇党委和县级部门班子
成员分工报县纪委备案制,县级部门专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分管纪检监察之外的
工作,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将主要精力用在执纪监督问责主业
上。
工作机制向主业聚焦。强化对乡镇和县级部门纪检组织履职的领导、监督和支持,
明确县委管理的科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提名、考察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科
级以下纪检监察干部由县纪委提名、考察、任免。加强对纪检组织履职情况的督促考核
,严格落实工作报告、定期述责、约谈汇报等制度,逐步将乡镇和县级部门纪检监察干
部的年度考核纳入县纪委监察局统一实施,督促乡镇和部门纪检组织聚焦中心任务,抓
好主责主业。
转方式—凸显执纪监督实效
以监督履责为“基本点”。协助县委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牵头县领
导和主责部门,每季度根据阶段重点向各单位下达目标任务清单;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常
态巡察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例行巡察,巡察结果及时反馈牵头县领导和主责部门,并
直接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监督具体事项”转变为“监督依法履职”,突出对
主责部门执法行为及结果、查处违纪案件及问责追究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执纪监
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作风建设为“聚焦点”。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深层次治理推诿扯皮
、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建立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
实情况常态巡查机制,强化关键时间节点突击检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重点解决公车私
用、公款吃喝、违反机关劳动纪律等问题。深化正风肃纪,对“三公”经费超标、奢侈浪
费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以执纪办案为“突破点”。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信息互通、线索互
送、力量共用、资源共享等联合办案机制,形成强大办案合力。改进案件查办方式,由
“挖深查透”向“快查快结”转变,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
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四风”类案件。实行“一案三查”,对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
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党委(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
检组)的监督责任。
转作风—打造执纪监督铁军
强化内部监控。建立内部监督领导小组,定期约谈乡镇和县级部门纪委书记(纪检
组长),不定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巡察,及时查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办案
风险防控,细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工作流程,定期梳理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及时
堵塞机制制度漏洞,确保依纪依法执纪办案。强化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监管,明确监督责
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形,对因监督不力导致党风廉政状况恶化的,严格追究纪委(纪检组
)的监督责任,倒逼纪委(纪检组)种好“责任田”,推动党委(组)主体责任的落实。
坚持开门反腐。深入开展“纪委开放日”等活动,主动宣传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
工作任务及成效,切实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反
腐败工作,畅通电话、网络、媒体、信访“四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