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机关办文考核办法
搜主任 2024-04-04 09:13:49 纪委
市纪委监委机关办文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提升公文及会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营造严谨、仔细、专业、负责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巡察机构、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驻机构起草的各类文件。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公文质量、行文规则、公文内容、体例格式、常委会会议议题、会议纪律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属于以下内容列入退文或提醒范围。(一)行文规则方面1. 行文理由不充分
市纪委监委机关办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提升公文及会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营造严谨、仔细、专业、负责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巡察机构、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驻机构起草的各类文件。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公文质量、行文规则、公文内容、体例格式、常委会会议议题、会议纪律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属于以下内容列入退文或提醒范围。
(一)行文规则方面
1. 行文理由不充分;
2. 文种使用错误;
3. 请示未“一事一议”。
(二)公文内容方面
1. 标题与正文内容不一致,内容明显重复、矛盾或不全;
2. 关键数据、时间、地名及姓名、职务等出现错误;
3. 语言表述出现错字、漏字、多字等明显错误;
4. 引用公文名称、文号格式错误、不规范;
5. 弄虚作假,重要内容缺失、出现重大错误的;
6. 受到委领导批评的其他重大质量问题。
(三)体例格式要素方面
1. 发文字号不正确、字体不规范的;
2. 没有签发人或签发人不符合规定的;
3. 附件不规范、错漏以及出现缺页、错页、重页等;
4. 发文机关、成文日期、盖章不规范的。
(四)常委会会议议题方面
1.对拟提请市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的议题,形成议题之前和议题办理完毕准备上会前,起草部门未向分、协管领导提供书面材料并汇报有关工作准备情况及存在问题的;
2. 准备不充分的议题提请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