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主题教育的要求和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以及区政协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11月1号至2日,由副主席*带队,前往*等地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座谈访谈、随机走访、问卷调查、统计分析以及听取情况介绍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对如何进一步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进行深入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的现状
政协*区委员会十一届全会共选举产生委员*人,*个界别,选举常委*人。区政协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委员提出“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为要求,以党的建设开局起步,以制度建设推动委员履职更加规范。
(一)组织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一是不断强化理论*装。区政协党组在统筹谋划部署区政协“三抓三促”行动,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学习活动。先后召开区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主席会议14次、3次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全委会委员培训1次,举办委员培训班1期,培训委员*人次以上。二是加强制度保障服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履职行为,制定《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的意见》《全区政协系统开展“委员讲堂”活动的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政协陇南市*区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规则》,以制度机制激发委员履行职责的活力。大力推进政协基层协商与民事直说1234工作法深度融合,提高政协基层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切实推动全区政协各项工作见实效、上水平。三是加强委员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委员集中培训,及时向委员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委员理论素养和政治把握能力。健全委员履职量化考核体系,规范委员履职要求。提升了委员综合履职素养,增强了委员责任意识,激发了委员履职活力。
(二)委员履职积极性不断增强。近年来,区政协围绕核心、服务中心、反映民心、凝聚人心,立足独特优势,不断创新实践,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对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要求不断提高,委员主动履职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广泛活跃于各类协商、调研视察、为民办事等各个层面。一是政协基层协商成效显著。将*名区政协委员和*名省、*名市驻*政协委员下沉到乡镇(街道),实现委员全员参与基层协商。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类协商议事室累计开展活动*多场次,吸纳基层群众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多人次,解决问题*余件。二是民主协商监督取得实效。组织开展对区交通局工作民主评议,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作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力助推部门深化改革、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更好地服务社会。三是突出提案工作在政协履职中的主渠道作用,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委员提案*件,经审查,实际立案*件。收集到的所有提案办结完毕,切实做到了让委员满意、让群众受益。
(三)委员履职能力逐渐提升。委员履职的实效性不断显现着界别是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组织基础。全区政协委员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人士,与本界别群众有着天然联系。随着社会阶层的深刻变化和民主政治的不断深化,各界群众民主意识日益增强,促进了作为界别代表的政协委员积极为本界别反映诉求、立论代言。2023年以来,在专题活动中,委员们通过进行视察调研、考察座谈、季度协商,参与结对助学、走访慰问、服务下乡等,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发挥了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在主动服务各界群众,积极回应界别呼声的过程中,委员的界别意识得到了增强,履职能力得到了提升,履职实效性得到了体现。
二、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的主要原因
虽然我区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发挥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不少影响和制约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的问题和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角色意识不强。由于政协委员产生机制等方面的原因,部分委员在进入政协队伍前,对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不了解,即使是成为政协委员后,对上述问题也不十分清楚,不知道政协委员这个角色有什么要求、怎么干好。二是责任意识不足。有部分委员更多的是考虑委员头衔给自己带来的荣誉和好处,或者更多地埋头于自己本职工作,而没有很好地意识到身为政协委员肩负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责任,缺乏应有的履职积极性和责任感,每当政协工作与本职工作、社会活动相冲突时,往往首先放弃政协活动。三是履职使命感欠缺。有些委员认为政协权力有限、委员作用更有限,从而缺乏主人翁精神,不为所在界别的群众履行应尽的责任、行使应有的权利,不主动参加政协会议,参加活动也不发言,不主动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甚至还有会议不出席、活动不参加、提案不撰写的“三不委员”,发挥主体作用自然就无从谈起。
(二)履职能力不平衡。一是个体差异明显。由于政协委员受教育程度、知识结构、工作岗位和主体意识的差异,导致参政建言能力极不平衡。特别是基层政协,有的委员在本专业、行业领域是专家能手,但对于国计民生、社会问题则了解甚少,有能力但难作为;有的委员如企业负责人,平时事务缠身,深入基层不够,联系界别群众很少,参加政协活动也不积极,所提意见建议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行性;少数委员视野局限、境界不高,过多关注部门利益甚至是个人利益,为民代言建言较少。二是履职水平不足。部分委员社会活动能力较差,信息渠道狭窄,也不加强学习、深入调研,自身素质不能与时俱进适应履职需要,参政议政内容空泛,脱离实际,质量不高,影响了主体作用的发挥。
(三)履职氛围不浓厚。知情明政环节存在障碍。由于平时获取信息的渠道不多不畅,部分委员对政府工作和面上情况不够熟悉,难以提出高质量、有针对性的提案和社情民意。即使是委员上门调研走访,有些部门单位也不支持、不配合或不理会,打击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对策措施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措施。
(一)强化主体意识,夯实委员履职基础。只有政协委员综合素质好、主体意识强、履职能力高,才能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这就需要把好委员入口,抓好委员教育,引导委员履职,全面激发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热情。要大力完善委员主体意识教育机制,一是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举办理论学习班,组织和引导广大委员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持正确的履职方向,为发挥主体作用奠定良好基础。二是要强化委员主体意识,时时处处强调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的观念,让委员认真处理好荣誉与责任的关系,明确只有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才能真正体现政协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动政协事业创新发展,以满腔的热情、饱满的激情、深厚的感情来立德、立功、立言。三是树立参政议政典型,发挥榜样示范的带动作用。增强委员的主体意识,需要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委员为中心,在履职实践上处处引导,通过各种方式充分调动委员参与政协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无论是在协商会议、监督工作、议政活动中,还是在调研视察、献智出力、履职为民中,始终确保委员为主体,让委员唱主角、出亮点。四是发挥好专委会、界别优势。通过建立临时委员小组等形式,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引导委员更好发挥主体作用。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委员能力素质。坚持不断学习,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推动委员学习全覆盖,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抓好委员集中培训,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方式,帮助委员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地位、职能、作用,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认真履职。强化履职实践学,统筹委员参加政协组织调研视察、专题协商等履职活动,切实提升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推动委员从“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