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新用户注册 退出

公文搜网 - 蓝秘书公文之家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经部门 > 政府

政府

XX市xx区红十字会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办法(暂行)

admin 2021-07-08 16:03:52 政府
XX市xx区红十字会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办法(暂行)   为加强xx区红十字会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管理和监督,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能力,
XX市xx区红十字会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办法(暂行)   为加强xx区红十字会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管理和监督,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 能力,依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 [2014]34号)、《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石政发 [2015]9号)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注重实效原则。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放在公共服务缺失、水平不高、效率不 高的领域。按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降低服务成本,有利于提升服务水平和资 金使用效益的标准,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服务指 导性目录、购买项目、服务效果等信息,切实保证公众及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权责明确的原则。合理界定项目范围,明晰政府、社会力量、服务对象在购 买、提供和享受社会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公共服务项目稳步推进。 (四)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 社会力量。 (五)专业监管的原则。健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制度,不断加强资金监管 和绩效评价,逐步推进第三方参与监管评估机制的落实,不断提升项目运作和资金监管 专业化水平。    二、 购买内容 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政府职责范围内,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 承担的公共服务、管理性服务以及履行政府职责所需的辅助性服务等。应由政府直接提 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不得向社会力 量购买。 政府购买服务要紧密结合区红十字会中心工作,以满足社会需求、解决社会问题为 导向,具体分类如下: (一)基本公共服务。包括: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文化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 担的服务事项。 (二)社会管理性服务。包括: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防灾救灾、志愿 服务运营管理、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三)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包括:行业规范、行业投诉处理等领域适宜由社会 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四)技术性服务。包括:技术评审鉴定评估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 项。     (五)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包括:法律服务、财务会计审计服务、会议和展 览、项目评审评估、绩效评价、机关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后勤服务等领域中适宜由社 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三、购买主体 XX区红十字会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统筹安 排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 四、承接主体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三)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但要与社会力量公开平等竞争。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购买程序 (一)编制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办法列入购买主体部门预算,不 单独设立专项资金。购买主体根据工作需要,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范围内,按照 规定程序将购买服务经费编入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 (二)选择承接主体。对于符合政府采购的购买服务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采购法》以及《XX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相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对于不符 合政府采购的购买服务事项,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承接主体。 (三)签订并履行合同。服务供应方确定后,购买主体应及时与服务供应方签订政 府购买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购买服务的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 资金支付和违约责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