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长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大会上的讲话
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
贿赂专项工作大会上的讲话
各位企业负责人:
4月13日,国家局召开了全国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4月29日中纪委、监察部召开了全国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5月19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治理商业贿赂的决心,今天我们根据市委的部署,召开上海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大会。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涉及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商业贿赂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这是党中央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政治上的信任。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的精神,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把治贿工作认认真真地抓好。下面我对切实抓好企业治理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坚决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是反对腐败的重要内容,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集中力量,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这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视和决心,为我们深入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
中央极为书记吴官正同志在全国治贿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上或: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商业贿赂破坏市场秩序和交易规则,侵害群众利益,诱发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毒化社会风气,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在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医药购销领域蔓延的一种所谓“潜规则”,严重破坏了竞争机制,市场竞争的正常目的,是要求经营者在比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比价格、比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从而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而商业贿赂的出现,使正常的比质、比价扭曲为比回扣、比私下所得“好处”,使假冒伪劣商品乘虚而入;商业贿赂助长了不正之风,贿赂、回扣的存在,使国家和集体蒙受巨大的损失,造成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的严重后果。商业贿赂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发生回扣以后的高价、高额的医疗费,最终必然由接受服务的公众承担。尤其是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入市场后,老百姓成了吃“回扣药”的双重受害者。商业贿赂孳生了贪污腐败,由于商业贿赂行为的存在,企业经理、采购人员、供销人员以及政府官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损公肥私、中饱私囊,败坏商业风气,腐蚀了干部队伍,已经成为了近年来经济领域中犯罪现象的一个突出问题。商业贿赂引发的市场腐败将成为我们医药经济发展的瓶颈。
党中央提出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十分及时和必要。它是进一步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权力的正确行使、整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公众健康与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及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