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
2021年2月26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人大新贡献。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立法工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聚焦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创新立法机制,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1.制定、修订7件地方性法规。制定3件:《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修订1件:《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打包修改3件:《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2.预备安排审议9件地方性法规。制定6件:《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昆明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昆明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昆明市内部审计条例》《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条例》《昆明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3件:《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
3.组织开展19件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前期调研。制定7件:《昆明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昆明市寻甸黑颈鹤自然保护区条例》《昆明市生态基本控制线管理条例》《昆明市社区治理促进条例》《昆明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昆明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条例》。修订12件:《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昆明市档案管理条例》《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昆明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4.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全面贯彻执行《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目标,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审查标准,完善反馈机制和纠错机制,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审查职能作用。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和十四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全面推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5.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价。根据立法工作实际,对《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价。
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强监督
按照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安排部署,紧扣全市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围绕办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正确行使。
6.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健康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联合主城五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疫情防控下昆明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5)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议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6)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加快我市面向南亚东南亚步伐的议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7)听取和审议滇中新区2021年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7.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进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10)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1)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乡村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13)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4)对昆明市重点湖泊和重点饮用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8.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1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2021年“10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1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就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1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1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1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2)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3)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就业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9.积极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2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6)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执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的报告,适时作出《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9)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