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3月16日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新的一年,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和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策部署,紧扣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履行法定职权,助推中心工作,为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全年计划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7项,围绕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题,安排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33项。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政治建设,把握正确履职方向。
坚持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和工作对标对表,推动我市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时代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把市委的决策和主张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压紧压实常委会及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依法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二、服务发展大局,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紧盯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任务,跟进人大监督,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常委会会议计划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2020年度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以及全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等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计划听取2020年度市级部门决算草案初审、《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级政府性投资新建项目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并配套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围绕推动“科创+”和“旅游+”,主任会议计划听取科技创新工作、研学旅行发展的报告,组织开展农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新安江夜游产品打造、传统村落成片保护和利用工作等调研。围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听取市法院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工作的报告。积极助推中心工作,切实抓好联系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市级队”工业企业发展。认真落实“融杭接沪”战略,组织代表赴杭州、衢州等地开展专题调研。
三、强化法治引领,努力建设法治黄山。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地方立法接地气、行得通、有成效。审议《黄山市徽州文书档案保护条例》,积极推进《黄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进程。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对标《民法典》,研究相关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加强法律监督,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黄山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执法调研,听取市检察院《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有效施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听取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大法治宣传,依法作出开展“八五”普法的决议,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江淮普法行”“环保世纪行”等活动。
四、坚持履职为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加强民生工作监督,推动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常委会会议计划审议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药材产业发展、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项目实施、《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等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计划听取全市社区托幼机构建设、大中型水库管理情况的报告,并配套开展相关工作调研。组织开展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五、健全工作机制,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把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制定《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专题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代表履职培训,抓好代表履职典型宣传,进一步规范履职要求,提升履职成效。加强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工作,出台《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规程》,听取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和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加强代表联组和小组活动,推深做实“双联”工作,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开展“最优代表活动室”评选活动。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坚持打牢基础、提升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改进调研工作和学风文风会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督促机关党组从严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听取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推动专门委员会工作规范有序运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请市委适时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加强与省人大、县乡人大的沟通联系,深化与“杭州都市圈”等地人大的交流合作,努力提升工作水平。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