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总定位总目标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新期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省“1+1+9”工作部署和市“1+1+6”工作思路,依法履职、奋发进取,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为推动广东人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作出东莞人大应有贡献。
一、切实增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持之以恒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学习制度,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列入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人大系统培训重要课程,及时传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党的最新科学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动力和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的实际成效。
二、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2.健全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首要政治原则,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健全办好政治要件的闭环机制。全力以赴抓好市委交办的重要任务,严格落实市委人事安排意图,以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和市委决策部署有效实施。
三、以高质量立法强化法规制度供给
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拟安排法规项目10件,其中,继续审议1件,初次审议2件,预备项目7件。拟安排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3件正式项目;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有人口信息申报条例、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筑垃圾管理条例7件预备项目。开展立法规划(2022-2026)和2022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
4.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从东莞实际出发,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工委提前介入、指导督促法规起草审查工作力度,提高审查审议水平。继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立法协调小组作用,有效推进全流程立法。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扎实用好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进一步做好依法备案审查工作,继续落实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规范使用。
四、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5.提升人大监督工作质效。围绕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用好用足各种法定监督形式,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打好监督“组合拳”,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强化监督联动和监督刚性,增强监督工作整体质效。全年拟安排监督工作32项,其中: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及整改报告等7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项,结合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1项,执法检查2项,专项视察2项,专题调研9项,联动监督1项,跟踪监督1项。
6.加强财政经济和国资管理监督。听取审议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21年上半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听取审议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总体情况报告。选取财政安排民生热点项目,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情况评价。听取审议我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0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7.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听取审议实施“工改工”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的报告。就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8.聚焦公共卫生安全。听取审议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9.聚焦乡村振兴。围绕创建人居环境示范市工作开展专项视察。组织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围绕镇村统筹发展机制、荔枝产业发展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
10.聚焦社会建设。听取审议“技能人才之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东莞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专项视察。对群众体育发展以及民生保障等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围绕红色文化、政府配建房和安居房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跟踪监督《推动教育扩容提质加快公办中小学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听取审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1.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我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配合省人大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就东江北干流污染防治情况开展四级三市人大联动监督。
12.聚焦执法监察司法等工作。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对反走私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交办信访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
五、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
13.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要求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就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就加快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发展作出决定,助力东莞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就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作出决定,进一步实现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就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有关办法作出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听取市政府关于《东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出台前的报告。
14.开展好市镇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继续指导镇级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及时总结基层人大实践中的创新做法。扎实开展市级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进一步推动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使民生实事项目更加符合民需、贴近民意、惠及民众。
六、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15.持续做好“双联系”工作。扎实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落实好常委会领导约请代表日活动制度。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重点围绕立法、监督工作,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和工委工作的参与。统筹组织好“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
16.推动代表活动提质增效。按照省人大要求,围绕“全面推进健康广东建设”,开展好今年7月四级人大联动代表主题活动。丰富活动内容,精心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工作,加强改进代表小组和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研究制定《东莞市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探索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好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
17.持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强化“提出前沟通”“提办对接”等流程,协助代表把好提出议案建议质量关。持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水平,推动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和承办单位沟通联系代表刚性要求。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继续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基本满意”“不满意”项目专项督办机制。充分利用四级代表联动主题活动、代表联络站等平台,提高代表将履职活动成果转化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