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材料常见问题
发展党员材料常见问题
一、时间节点[更多最新热点素材,请关注公众号:【公文公众号公文公众号公文公众号】,微^信:【#】,获&取更多素@材,请认准公文公众号公文公众号*平台,谨防被骗]
.未满岁递交入党申请书;
.党组织接收到入党申请后超过个月未派人(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谈话;[更多最新热点素*材,请关注公众号:【公文公众号公文公众号公文公众号】,QQ::【@#~】,更多素材,请认准老^船长平台,谨防被骗]
.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不满个月就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年就列为发展对象;
.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年就办理转正手续。
二、培训
.入党积极分子未参加党校培训;
.发展对象未参加不少于天(或不少于个学时)短期集中培训。
三、会议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未召开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召开支部大会)讨论;
.列为发展对象未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召开支部大会)讨论;
.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未经过党委会;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委预备党员未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参会人数和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讨论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未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委会一次审批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未逐个审议和表决。
四、材料
.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中对党的指导思想表述不准确、不完整或与时事不符(如: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年提交的入党申请书中出现十九大精神等问题);入党申请书与本人身份不符(如:学生入党申请书中出现“自参加工作以来”)。
.入党介绍人意见、上级党组织谈话意见由他人代写,支部大会决议应由支部书记填写并由本人签名,严禁由发展对象代写或他人代签;
.同一人(入党介绍人、支部书记)出现多种笔迹;
.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支部意见照抄照搬、千篇一律;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云南省高校发展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存在随意涂改或部分该填写内容空缺,甚至是党组织书记已签字却未填写意见;
.政治审查手段单一随意,缺乏必要的函调和外调手续;或缺少结论性意见。
五、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