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双招双引”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双招双引”工作调度会上的
讲话提纲
今天的会议,应该是招商新政策出台后,县级第一次招商大会。刚才听了通报、看了汇报,总的感觉是大家都基本知晓了新政策,但接下来具体怎么搞,思考得还不够深入。
至于在库已签约的、在建的项目,这几周我也专题调度过,做了具体要求,还是要加快推进,提高转化率,在此不再赘述。下面,围绕招商引资新形势、新要求,在各位领导讲的基础上,就下一步我县招商工作,我谈两点看法,最后以书记讲的为准。
一、搞清新政策,研究新对策
因为招商引资新政策密级较高,很多文件,你们不一定能够及时看到。所以,我还是想在招商局政策解读基础上,再补充传达下最新政策要求,大家也好心中有数。一是国办招商引资“十二条”、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提出不得违规实施财政税费、用地、资源环境、债务政策等“四不得”新规。二是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给予政策优惠行为。三是国家《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本月已生效,提出“19个不得”。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联合开展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专项整治,破除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掣肘。四是市里正要求各县区对2023年以来招商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要求认真梳理分析项目建设滞后、投资到位率不高、未按照项目协议内容履约等原因,特别是要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假招商等方面的问题。
从以上密集出台的政策、文件看,国家、省、市规范招商引资领域乱象的决心和力度是毋庸置疑,简单说,新政策就是要求:不得违规给予优惠政策;不得设置地方保护主义等隐形壁垒。
但接下来,具体细则会是怎样?不得“违规”的“违规”具体指的是哪方面?“隐形壁垒”的“壁垒”具体界定标准是什么?政策清理的“节点”从什么时候算起?这些问题,目前还不是很明朗。据我所知,江浙沪、合肥、芜湖政府部门都在与智库一起研究,提前布局了,我们的县招商局、发改委、财政局也要加强研读研判,主动、从快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适当时候也可以走出去看看,别的地方准备怎么干的,会商下一步我县应对措施,制定《招商引资正负面清单》或《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