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程处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重点工程处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快速妥善处置舆情,有序引导舆论,有效预防、减少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舆情处置应对能力,为重点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筹组织,明确职责。处党组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各科室负责对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我处各类舆情统一对外宣传、解释和应对处置。
(二)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发现涉及我处的社会舆情和公共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监测发现,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三)把握导向,确保稳定。立足于服务我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本着有利于平息事态、化解矛盾的原则,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正确引导舆情,有效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四)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密切关注各类舆情信息,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市重点工程处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处党组书记、处长杨文波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指导调度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决定相关科室、人员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及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沟通,商定信息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的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