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一体化综合监督提质增效案例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践行自我革命的必由之路。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XX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胸怀“国之大者”,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以“1+7”“1+6”制度文件为驱动,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化解难题、突破关键,细化归口管理举措,做实清单动态监控,落实落细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构建运行各项任务。本文就XX区税务局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工作做法、取得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意见建议,意在不断思考、探索和建言献策,进一步持续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提质增效。
一、主要做法及初步成效
(一)统一思想,准确把握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构建内涵和目标导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等作出“要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的重要论述。2020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提出了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要求。2021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提出了“以深化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总思路。XX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将其作为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和开展监督工作的方向与目标,梳理完善1+1+5+N制度体系架构,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全市税务系统第一家创造性地推出和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构建内外全方位、涵盖全体人员及所有事项全覆盖、“两权”运行直达全流程的监督体系,逐步完善定期会商、同级监督联动机制,构筑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有机整体,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全面覆盖、集成高效、贯通融合、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建立归口管理、动态监控工作机制
一体化综合监督是涉及各部门、各党支部和领导及党员干部群众,既是监督主体又是监督对象的全面覆盖综合性工作。XX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按照“职责所在、监督所向”原则,围绕“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五个环节,逐级压实责任链条,积极探索建立归口管理、动态监控工作机制。
(1)细化归口管理举措。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中的7类监督,除党委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接受地方党政机关和社会监督4类监督由明确部门承接管理职责外,其他3类监督均涉及涵盖行政科室和具有业务管理及监督职能的所有部门,存在需要多部门配合协作的责任事项及归口管理部门交叉重叠的问题。鉴于此,将党委全面监督、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等3项责任清单由党建(机关党委)归口管理牵头落实;接受地方党政机关和社会监督2项责任清单由党委办公室归口管理牵头落实;纪检专责监督责任清单由党委纪检归口管理牵头落实;另外部门职能监督责任多属于税收业务监督属性及法制股兼有督察内审工作职责,将部门职能监督由文件明确的党建工作股(机关党委),统一划归法制股归口管理牵头落实。归口管理条线内其他部门分工负责对接职责范围内相关事项并统一推送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并在一体化综合监督联席会议上就本条线归口管理监督情况进行分析汇报反馈,其他相关部门不再单独汇报,有效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协同联动“做什么、谁主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