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福田同志在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上的讲话
公文搜 2021-07-09 10:47:22 人大
曲福田同志在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上的讲话(2019年7月29日) 同志们: 今天,省人大常委会隆重举行授牌仪式,向新确定的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集中授牌,对下一
曲福田同志在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上的讲话(2019年7月29日) 同志们: 今天,省人大常委会隆重举行授牌仪式,向新确定的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集中授牌,对下一步如何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进行部署。首先,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单位表示热烈祝贺!对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立给予大力支持的各市人大常委会、省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感谢! 我省的立法联系点实践起步较早。2014年10月,我省以省人大法制委名义在全省建立了15个民主立法联系点。几年来,这15个民主立法联系点积极实践、不断探索,较好地发挥了协助立法机关了解基层情况、组织群众和基层组织直接参与立法的桥梁纽带作用,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做出了积极贡献。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推进高质量立法。2018年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制度。2019年4月,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推进高质量立法的具体措施》,也将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任务。法制委、法工委周密谋划、抓紧工作,前不久提请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新一届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并讨论通过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 新一届基层立法联系点以省人大常委会名义建立,共有20个单位,其中有基层自治单位和基层政权单位13个,县级执法单位和司法单位3个,市级政务服务单位1个,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3个,其构成既体现了基层性、广泛性,又兼顾了专业性、代表性。新一届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对上一届有了 “升级扩容”,一是由法制委建立变成省人大常委会直接建立,二是联系点数量由15个增加到20个,更好地适应了当前立法工作的需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功能定位、产生机制、工作职责、建设要求、作用发挥和运行保障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供了基本规范,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加以贯彻。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取得了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就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指南。我们必须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地方立法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系统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内容主要体现为“十个坚持”,其中一个坚持就是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是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关于提高立法质量,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要提高立法质量。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关于如何提高立法质量,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