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主任殷一璀: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公文搜 2021-07-09 10:47:12 人大
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殷一璀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审议了6件法规草案,表决通
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殷一璀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审议了6件法规草案,表决通过了其中的2件;听取和审议了3项专项监督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两件法规,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新要求,积极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对公民权益保护作出了一些带有前瞻性、针对性的规定,展现了国际大都市地方立法的特色。修订的《精神卫生条例》针对促进心理健康这一日益增强的社会需求,明确政府应当将心理危机干预列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社会心理咨询机构运行,为有需求的公众提供心理援助,同时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看护、诊断和治疗程序作出严格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审慎负责的精神。修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积极回应广大市民关切,首次明确将营利性教育培训服务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首次明确本市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完好性的标准,首次规定将违法经营者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并明确市政府应当通过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式加强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监管。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法规实施准备工作,确保两项法规于明年3月顺利实施。 本次会议对《实施代表法办法》、《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草案修改稿进行了二审。为了提高审议质量,实行了先分组审议再全体会议审议的方式,进一步聚焦了审议重点、提高了审议深度。在下一步修改过程中,一要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二要更好地实现规范和支持代表履职相统一,三要有利于代表更好地密切联系群众。我们要更好地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更深入地研究关键条款,对还存在一定争议的法条要字斟句酌地修改好。法制委、法工委和人事代表工委要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下一次常委会会议我们将决定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表决。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项专项监督报告,这三项都是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关注度比较高、难度比较大的工作,选题是好的。这三项监督也体现了一些特点,对我们做好今后人大监督富有启示:一是坚持跟踪监督,善于抓住整改薄弱环节选择监督切入点。大气污染防治和激发中小企业活力是去年常委会环境保护专题询问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的跟踪监督项目,有关专门委员会在今年工作中精选监督切入点,既保持连续性又突出年度重点,既求同又求新,体现了“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的工作理念。二是坚持紧扣法规,善于抓住关键条文加大监督力度。专项监督不是执法检查,但同样要求依法监督。大气污染专项监督对施行仅有100多天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检查,调研报告每一部分都紧扣了政策完善和执法效能问题。农村综合帮扶专项监督紧紧抓住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市加强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若干意见》的11项措施开展监督,是一份评估、促进和监督《若干意见》实施情况的重要报告。三是坚持综合监督,善于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监督中我们发现,随着行政事务日趋复杂,依靠某一政府部门已难以有效推进专项工作。人大专项监督既要抓主责部门,也要抓好协同部门;既要强化监督的专业性,也要强化协同的广泛性。 下一阶段,我们要继续做好本年度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开好常委会专题学习会、组织代表年终集中视察,并认真筹备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同时,要紧紧围绕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谋划好明年工作,进一步把四中全会《决定》对人大工作的要求具体化,并一一加以落实。在谋划明年工作时,我们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既要听取所联系的政府部门意见,也要听取区县人大、各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加强对意见建议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力踩准全市工作大局的节拍,搭准社情民意的脉搏,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谋划明年工作,还要切实贯彻“少而精”、“小而深”的要求,认真研究立法监督项目,把握好工作节奏,确保履职的质量。要把加强常委会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