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一:在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公文搜 2021-07-09 10:52:33 人大
在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陈振一2020年04月27日各位组成人员、各位同志:在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已经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闭会。本次会议听
在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陈振一2020年04月27日各位组成人员、各位同志:在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已经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闭会。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度激发市场活力”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组成人员指出,近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营商环境得到不断优化。组成人员强调,对标世界银行标准、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和我市市场主体需求,全市营商环境在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要素环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组成人员认为,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度激发市场活力”的议案选题契合实际、意义重大,案由、案据充分,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该项议案是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抓手,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在我市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广泛的社会共识。会议通过决定,将该项代表议案交政府办理。组成人员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次会议通过的决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议案实施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9年全市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近两年来,市政府认真开展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工作,不断强化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强化监测评价考核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紧扣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聚焦破解难题和问题,补短板强弱项,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引领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成效。组成人员指出,我市高质量发展还存在部分指标受总量基数的制约提升难度较大、经济运行质效还有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还存在结构性指标偏多,高质量发展导向还不够鲜明等问题。组成人员要求,要认真开展2020年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工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指标体系优化调整工作,突出稳增长工作导向、突出突破提升导向、突出动态优化导向,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社会救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科学谋划和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围绕“托底线、救急难”功能定位,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出台一系列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的政策措施,着力抓好统筹衔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组成人员指出,与新时代民生保障制度建设新要求和困难群众的新期待相比,我市社会救助事业发展仍存在社会救助政策还需进一步统筹、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还不够精细等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组成人员要求,要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强化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推动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苏州市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2019年在市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成绩显著、环境监管取得新进步,国家和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组成人员指出,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还存在重点湖泊、河流断面水质仍有波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矛盾仍未得到根本缓解、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面临着不少困难挑战。组成人员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深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升和绿色转型发展,着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本次会议审议了《苏州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