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2020年重点专项工作汇报
公文搜 2021-07-12 11:07:55 农业
农业农村局2020年重点专项工作汇报 按照《沧州市纪委监委2020年重点专项工作安排》要求,农业农村局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工作,深入推进各专项工作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
农业农村局2020年重点专项工作汇报 按照《沧州市纪委监委2020年重点专项工作安排》要求,农业农村局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工作,深入推进各专项工作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清理违规违法违规占用土地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清理规范违法违规圈占土地工作的监督工作,在2019年 “大棚房”问题排查的基础上做好2020年“大棚房”问题后续排查情况。按照冀自然资规【2020】3号文件精神,我局配合自然资源局进行了工作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农农发〔2019〕4号)及省、市领导批示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大棚房”整治成果,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保障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严防我县“大棚房”问题反弹,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我们制定了《肃宁县关于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推进方案》,截至目前,我县没有新增设施蔬菜园区,没有新增园区备案情况。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1、节水灌溉。农田灌溉节水主要是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建设管灌和喷灌来达到压减开采地下水,达到节水目的。目前,我县基本实现了农田灌溉地下输水管道化,但个别机井由于更新或地下管道老化等问题,还在用传统的土垄沟灌溉。省级每年都下达维修养护资金,为做好维修养护工作,由各乡镇建立工程维修养护数据库,每年按照“轻、重、缓、急”对部分毁坏工程逐步解决。2、实施农业节水项目。在窝北镇、邵庄乡两个乡镇7个村实施1.5133万亩的旱作雨养项目,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20]94号),农业农村局在该项目原已申报范围和补助对象的基础上,重新细化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范围、面积和补助对象(村)。预计关停机井197眼,完成试点区域地下水压采量332.926万立方,充分利用自然降水,引导农民种植适合本地的耐旱作物,对承担旱作雨养种植任务农户收益给予补助,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目前正在确定项目实施地块,核实项目区机井数,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旱作雨养种植管护措施,防止弃耕、废耕、破坏耕地、私自开井灌溉等行为发生。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建立促进群众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的长效工作机制。1、产业扶贫权益到户。继续实施产业扶贫权益到户项目,按照协议将2018年、2019年、2020年入股的收益及时给贫困户分红。鉴于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年,收益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于6月中旬将收益按月核算到6月底发放,第二次将剩余收益按协议发放。2、拓展帮扶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专业技术培训力度,拓展帮扶方式,增加贫困户收入,防止返贫。实施电商产业集群到户项目,在全县范围内新培育5个淘宝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电商经营,每个补助500元,给予每单快递补贴0.5元;对于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的电商大户,给予每单快递补贴0.3元。3、完善带贫机制。在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入股分红、直接到户扶持的同时督促指导扶贫龙头企业建立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扩大对打工就业贫困户的覆盖面。对有劳动能力贫困户进行培训,为贫困户脱贫提供点对点服务。改进帮扶方式,通过土地流转、吸纳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就业等多种方式,增加贫困户收入,防止返贫。四、生态环保领域工作农业农村局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总体思路,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1、加强宣传,利用下乡、会议培训等形式加大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今年3月和6月组织畜禽规模养殖场在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召开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会,讲解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建设处理设施的必要性,不准随意乱排乱倒及直排造成污染环保处罚的力度,通过培训,提高了畜禽养殖者的环保意识。2、按照《肃宁县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肃政办字〔2020〕14号)的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于2020年4月22日下发了《肃宁县农业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