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探索建立在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知事识人体系,树立在重大工作、重大斗争一线锤炼干部、发现干部、考察干部、培养干部的用人导向,推动县“X+X+X”行动计划落实落地,为开创XX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根据干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一线”主要是指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一线。重大工作主要包括我县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百千万工程”、实施县“1+3+6”行动计划、抢险救灾、灾后重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等重大工作任务。重点项目主要包括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生态文明、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和发展项目。
第二条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坚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识别对象包括参与全县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的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以科级干部和股级干部为重点。
第三条突出考察政治表现。考察干部政治站位是否坚定,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是否认识到位、高度重视、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步调一致;是否始终站在正确的立场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对上级决定和要求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第四条突出考察工作实绩。考察识别干部是否具备积极做事、善于成事的特质,看其推进工作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看攻坚克难的能力强不强、破解矛盾的方法多不多;看推进工作的力度大不大,成效好不好;看各项工作和任务目标完成时效快不快,质量高不高。
第五条突出考察作风形象。重点考察在承担任务中的拼劲、闯劲、干劲和精气神,看是否有勇争一流的使命感,是否有事不过夜、案无积卷的紧迫感;是否有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和责任感,坚决服从指挥,主动补位,不在工作中斤斤计较、拈轻怕重。
第六条突出考察服务意识。考察识别干部是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服务对象是否做到无事不忧、有求必应,切实做到“立即办“马上办”。注重听取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重点考察干部的群众口碑和满意度,看决策部署群众支不支持,看工作方法群众认不认可,看工作实效群众满不满意。
第七条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一般采取面上谈话、个别谈话、无任用推荐、民主测评、现场印证、重点核实、随机走访、综合研判等方式,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灵活进行。
(一)面上谈话。在较大范围内开展谈话,进行面上了解,总体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干部表现情况。谈话范围主要为分管县领导、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一线负责人等。
(二)个别谈话。到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一线开展个别谈话,详细了解干部的现实表现。谈话对象主要为干部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同事,涉及多个部门协同配合的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联系协同合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了解情况,进行评价结果印证。
(三)无任用推荐。对在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一线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由分管县领导、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一线负责人或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进行无任用推荐。
(四)民主测评。对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一线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要素可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设置。
(五)现场印证。由考察组深入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现场,蹲点调研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了解其工作内容对该项工作产生的推进作用,面对面观察一线干部的现实表现,掌握干部一线履职的鲜活事例。
(六)重点核实。由考察组定期向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专项督查组、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列席旁听项目协调推进会,对能集中反映考察识别对象能力、素质、政绩的具体工作实绩进行重点核实,确保了解干部真实情况。
(七)随机走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围绕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关键节点和急难险重任务,立足“阶段性”和“突击性”,随机选取地点、项目和干部群众,开展实地走访、听取意见,掌握更多的一手资料,从不同侧面加深对干部的了解。
(八)综合研判。结合全方位掌握的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充分讨论。同时,注意吸纳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年度考核、审计、信访举报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形成全面、客观、准确的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情况材料。
第八条牢固树立在重大斗争一线锤炼队伍、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坚持“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把一线考察识别成果运用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工作中,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
(一)加强正向激励。建立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信息库,对在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一线等任务中敢于攻坚克难、敢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和善抓落实、表现突出的干部,纳入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信息库管理,在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先树优、干部培训等情形时优先考虑该储备库中的干部。
(二)严格管理约束。对推动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工作劲头不足、激情减退的干部,加强教育引导,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谈话提醒;对岗位匹配度不高、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及时提出调整建议;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阻碍事业发展的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三)注重人文关怀。认真落实容错纠错制度机制,有效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对出于工作目的,勇于担当、果断决策、及时处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一定失误的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容错免责。对受到不实举报的,予以及时澄清,消除负面影响,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第九条各镇(街道)、各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把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积极配合好考察组开展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