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半年《工作日志》抽查情况的通报_转换
公文搜 2021-07-22 14:06:36 理论文章
关于上半年《工作日志》抽查情况的通报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志制度的通知》(泰政办发〔20xx〕8号)精神及《关于对20xx年<工作日志
关于上半年《工作日志》抽查情况的通报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志制度的通知》(泰政办发〔20xx〕8号)精神及《关于对20xx年<工作日志>记述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泰政督字〔20xx〕1号)安排,7月中旬,市政府督查室对市政府系统30个单位《工作日志》上半年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共计查看733本《工作日志》。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检查按照“记述要素是否齐全规范”(即:一日一记、按月小结、审核签字)、“是否具体明确、重点突出”、“是否扎实认真、实事求是”三个方面进行,并按照“优秀、一般”两个等级对每本《工作日志》进行了分别评价。本次检查统计,有706本《工作日志》评价为“优秀”等级,上半年抽查《工作日志》整体记述优秀率达到96.3%。其中,市公安局、泰山管委、财政局、教育局、审计局、经信委、文广新局、司法局、食药局、经济合作局、煤炭局、安监局、旅发委、发改委、统计局、法制办、体育局、国资委、科技局、物价局、行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仲裁办、民宗局、老龄办等单位记述情况较好,抽查优秀率在全市平均优秀率以上。通过本次抽查发现,多数单位都将实施《工作日志》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单位人员记述普遍规范、认真,展现了良好的机关形象、作风。市公安局实行“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三级审核把关制度,采取一月一审核、一月一讲评,逐级审核把关,既保证了记述质量,又便于领导掌握下级工作情况。市食药局把落实《工作日志》制度作为转变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每月由局分管领导审查一次,定期在局党组会通报《工作日志》抽查情况。市司法局结合《工作日志》记述标准集中开展了“五必查”活动,并将突出典型在全局范围内予以宣传推广。市安监局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和“不担当、不作为”整顿活动有力契机,把《工作日志》作为重要抓手,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把考核成绩纳入科室绩效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从本次抽查情况来看,多数单位能够保持较高记述水平,但也有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足,记述质量明显下降,不按规定记述、乱涂乱画的情况又有发生。部分单位领导未能充分发挥审核把关的作用,仅仅签字了事,不能及时提醒、督促整改。个别同志记述较为笼统或作为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的现象依然存在。对下步《工作日志》记述工作,各实施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落实好《工作日志》制度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创新实施模式,强化日常检查通报、领导审核点评等措施,对照三个方面的检查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做好整改,确保20xx年度《工作日志》制度得到更好地实施。本次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政务督查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