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
XX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
XX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法规,结合我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拉萨市委和拉萨市纪委监委、县委关于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强化自我监督,服从服务全面从严治党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大局,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完善自身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有效维护队伍纯洁,为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讲政治、讲规矩贯穿于监督工作始终。
(二)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制约,完善监督方法与程序,使监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三)坚持聚焦“关键少数”。突出监督重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工作职能,围绕主责主业,紧盯负责人,推动层层落实主体责任。
(四)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准确把握工作重心,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
(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教育转化,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以案促改、以案明纪。
(六)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在监督中体现厚爱和服务,在约束中激励干部担当有作为。
三、工作职责
(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专责部门,承担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双重职能。曲水县纪委监委由信息中心办公室兼职承担干部监督职责,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
(二)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县委巡察机构及各科室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应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三)干部监督室工作职责:监督检查本县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办理除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以外的其他纪检监察、巡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党规、职务违法犯罪等问题的检举控告和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工作。
受理纪检监察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指导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干部监督工作。
四、监督范围
纪检监察干部(除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县委巡察机构(除巡察办主任、各巡察组组长)干部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县委巡察办主任、各巡察组组长为拉萨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对象。
五、监督内容
(一)政治素质。重点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努力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是否坚定政治立场、对组织忠诚老实;是否担当作为、勇担重任;是否存在阳奉阴违、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业务能力。重点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是否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准则执纪执法;是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是否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