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两个责任”实施办法
公文搜 2021-07-09 11:19:00 纪委
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推进我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推进我市风清气正政治
生态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
》(赣发〔2016〕3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挺纪在前协调保障机
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6]56号)、《中共宜春市委印发<关于落实把纪律挺
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发〔2016〕8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
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深入学习贯彻治国理政思想,特别是关于党风
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必须深入学习
总书记视察江西提出的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必须深入学习《中
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
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
制度规定,按照“两为先、两注重”(教育为先、预防为先,注重日常、注重抓早抓小)
理念,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省委、宜春市委要求,推动各级
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远离纪律红线、向高标准看齐,为唱响高安品牌,建设品牌高安
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
位,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纪
党规经常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作为衡量党员干部
行为的第一把标尺,防止由违纪行为演变成违法行为;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
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党内
监督,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
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
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及时发现
处理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运用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各类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坚持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
、党委部门和有关机关各司其责,齐抓共管,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二、党委责任
全市各级党委(含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全面
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纪律建设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使班子责任、第一责
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三责”联动,共同发力。
(一)党委班子责任
党委班子要履行全面领导责任,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立足本级、督促下级,
在推进纪律建设上把方向、管全局、抓统筹、保落实。
1.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把纪律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
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制定配套措施,统一研究部署、检查
考核和奖惩。
2.把纪律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讲党课、
党员干部培训、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主要内容,其中各级党委中心组每年安排纪律教育专
题辅导不少于4次;每月运用正反典型进行示范警示教育不少于1次;对新任职人员必须
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党规党纪知识测试,推动形成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带病提拔”。组织人事部门
就人选廉政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时,应预留不少于3天时间,纪检监察机关应
及时反馈核实结果。对拟提拔、转任重要岗位、列入后备干部人选,要认真落实个人有
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充分发挥选人用人对严明纪律的导向作用。
4.严格日常管理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咬耳扯袖
成为常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着力解决日常管理监督宽、松、
软问题。强化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