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公文搜 2021-07-09 11:18:52 纪委
在全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经区委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刚
在全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区委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
作会议。刚才,鹿苑街办、通远镇、农林局纪检组、第一纪检组、第三纪检监察室分别
进行了表态发言,军胜常委对我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进行了部
署。下面,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讲四点意见。
一、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精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是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部
署。特别强调:“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
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叫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这些‘蝇贪’损害的是老百姓的
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
基。”王岐山书记在工作报告中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
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了安排部署。3月10日,省纪委专门召开会议,及时部署安排。
3月24日,市纪委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进行全面部署落实。4月6日,华商报等省内各大
媒体同时报道,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不力,25家单位49名党委、纪委负责人被市纪委
约谈。等等这些,都充分给我们传递了一个信号:中央、省、市对查处基层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高度关注、立场坚决、态度坚定,绝不容忍“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
现象再发生!
但是,对标中央和省、市的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的更高期盼,我们的工作还有差
距,特别是一些单位思想还不重视,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查处的力度还不大、质量还不
高,在一些领域、行业、部门以及村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突出,强
大的震慑力还没有真正形成。因此,我们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和区
委的部署上来,聚焦问题、夯实责任,迅速行动、持续用力,真正让“微腐败”成为过街
老鼠、无处藏身,坚决打赢新一轮正风反腐的“攻坚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
感。
二、抓早抓小筑牢思想防线
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之所以屡屡发生,根源在于我们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还存在
“宽、松、软”的现象,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漠。因此,从对基层党员干部负责
的角度出发,我们必须要从实教育提醒、从严管理监督,真正让干部“不想腐”。
一是要强化纪律教育。要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组织
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准则》以及《纪律处分条例》,推动纪律教育向“神经末梢”
延伸,使党规党纪刻印在基层党员干部心上。区纪委及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好“一基地
七展厅”的载体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同时,要把家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督促党员干部既管好自己,也要管住亲属子女。
二是要运用好“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来,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
形态”,对基层党员干部严抓严管,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微杜渐;对那些触碰党
规党纪底线的,要及时处理和纠偏,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在运用“四种形态”上,要消
除三种误区:一是要防止“误判”,党中央对腐败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
态势,运用“四种形态”,绝不是要在数量和力度上放缓反腐败节奏。二是要防止“误解”
,“四种形态”要求纪委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战线前移,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实践“四种形态
”,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三是要防止
“误处”,既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仅处理少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干部,也不能把涉
嫌违法犯罪问题“大事化小”,对“极极少数”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该深查的要深查,该
移送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按照区委要求,我们还要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认真贯彻中央
提出的“三个区分”,
即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无意过失与违纪违法、探索实践与有规不依的界限,
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积极为干部澄清是非,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真正为担当者担
当,为干事者撑腰。
三是要强化监督和制度约束。各镇街、各部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