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监督“一把手”应该“加”“减”法并用
公文搜 2021-07-09 11:18:40 纪委
反腐败监督“一把手”应该“加”“减”法并用25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在取得令世人瞩目的骄人的经济成就时,也并非没有付出一点代价。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特别
反腐败监督“一把手”应该“加”“减”法并用
25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在取得令世人瞩目的骄人的经济成就时,也并非没有付出一点代
价。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特别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一把手”易发多发的腐败案件,败坏
着党的形象,腐蚀着党的躯体,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制度反腐,已经成为必
须举全党之力抓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计划经济时期那些“车头跑得快,全凭车头带”的“一把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何
以如此容易犯错误、栽跟头、进大狱,有的甚至被处以死刑?负责选人用人之职的组织
部门不相信,专司监督检查之责的纪检监察机关不理解,广大干部群众心里也不痛快。
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腐败,不仅本人“多年‘修行’毁于一旦”,政治生命结
束,而且也是党和国家的损失,因为培养一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很不容易。
如果我们把所有腐败案例作一认真分析,不难发现,那些曾经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一
把手”,之所以走向腐败,“一个拥有”和“一个失去”,是最为突出的两个特点。所谓“一
个拥有”,就是那些大大小小走向腐败的“一把手”,都曾拥有或大或小的过于集中的权力
;所谓“一个失去”,就是这些或轻或重的腐败,都是因为在权力行使中失去了应有的监
督而导致。
失去应有监督的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先后22次受贿677万余元。结果,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赃款人民币661万元、美元1.99
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失去应有监督的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以一句“名言”流传至今:官做到
我这一级,就没有什么能管得着的了。胡建学说得如此直白大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
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一把手”的权力行使,缺乏起码监督的实际情况。
失去应有监督的四川简阳市原市长王善武,虽然尽可以在别人面前充大爷,但在行
贿者面前却只能当孙子。一个行贿老手在酒酣之际,竟拿王善武作赌注:叫他15分钟到
,王善武就不敢16分钟来。于是,当场拨电话,“不一会儿,王善武就匆匆赶来。”
失去应有监督的吉林省靖宇县原县委书记李铁成,在以抗日英雄杨靖宇将军命名的
县,大行收受红包礼金之风。据调查,向其送红包礼金,全县乡局单位无一“空白”,全
县科乡级以上干部无一“死角”。有一年收的红包礼金,就相当于靖宇县当年财政收入的
百分之二点三。
治理“一把手”腐败,要根据其腐败的程度予以相应惩处,更重要的是要寻找其如何
腐败的轨迹,完善制度。因此,有效的反腐败,不仅在于追究其拿了多少,还在于建章
立制,使其不能拿走;不仅在于加大严厉惩治腐败力度,还在于提高严密预防腐败的程
度。
反腐败的过程,其实也是制度改革、制度创新、制度建设的过程。
反腐败既需要用“加法”,通过加大力度,严厉惩治,使其不敢腐败;也需要用“减法
”,通过分解权力,注重预防,使其不能腐败。懂得用“加法”和“减法”反腐败,从某种意
义上讲,也就懂得了制度反腐。
由于“一把手”的权力更集中,防止“一把手”腐败,更须走制度监督、制度反腐之路
,更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