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新用户注册 退出

公文搜网 - 蓝秘书公文之家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党口部门 > 纪委

纪委

失职渎职案件警示教育大会领导讲话

公文搜 2021-07-09 11:12:06 纪委
‍失职渎职案件警示教育大会领导讲话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XXX书记多次过问并反复叮嘱,一定要把会议开好、开出成效,达到统一思想、
‍失职渎职案件警示教育大会领导讲话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XXX书记多次过问并反复叮嘱,一定要把会议开好、开出成效,达到统一思想、警醒作风、加压履职的目的。为开好这次会议,市纪委监委作了充分的前期准备,筛选近年来查处的XX起典型案例。刚才,XXX同志宣读了这些案例,这是我们共同进行的一次集中学习,大家一定要对照提醒、警示学习。近年来,我市失职渎职案件呈多发趋势,XXX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失职渎职案件XXX件,占案件总数的XX%。特别是一些案件触及问题敏感,涉案人员复杂,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甚至形成舆论炒作热点,给XX形象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反失职渎职警示教育,强化职责意识、问题意识、法治意识,推动主动履职、勤勉履职、依法履职,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快X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按照市委要求,根据我市治理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工作实际,我讲三点意见。一、明确要义,认清危害职责,是任职者为履行一定的组织职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负责的范围和承担的一系列工作任务,以及完成这些工作任务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职”代表位置和权力,“责”代表义务和责任,两者是统一的整体,有职必有责,有责必担当。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首先要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党和人民把我们摆上了现在的位置,给予我们了一定的职权,离开了党和人民,我们什么都不是。既然选择了目前的职业,走上了现在的岗位,就必须接受纪律规定和党纪国法的约束,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就必须依法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否则就是失职渎职,轻则,要让出现在的位置,重则,还会面临党纪国法的追究。现在,还有一些同志对失职渎职问题认识不清、概念模糊,甚至追究到自己头上了还茫然无知,这一现象在我们查办案件的过程中表现得还比较突出。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借今天机会,就失职渎职的有关概念和危害和同志们学习交流。(一)失职渎职问题的基本类别。按照失职渎职风险的不同程度,我把它分为三个类别:一是一般性的工作失职。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职,但尚未达到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程度,在责任追究方面一般给予相关的组织处分,如: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诫勉谈话、调岗、免职等。二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失职行为。在开展工作或执法监管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达到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程度的,按照党纪政务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规定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三是构成渎职犯罪的失职渎职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当然,渎职犯罪是结果类犯罪,造成的损失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以犯罪论。(二)失职渎职问题的表现形式。归纳起来,目前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7个方面:一是玩忽职守。就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遭受损失。我市“三亮三评”工作开展半年多了,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也上墙上桌了,但仍有少数干部对自身部门和个人职责不清楚、不明白,对承担的任务心中无数、措施不实,推进不力。有的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上级交办的事项和自身承担的职责不清不楚、不闻不问,或者是偷工减料、敷衍塞责。有的信奉“中庸”之道,抱有法不责众心理,存在大家都不说,我也不多言;大家都不管,我也不多事的心态,结果造成在重大问题上的集体失声失责。比如XXX环境污染案件,处理结果涉及10多个部门、XX名人员,个别人员受了处分才知道自己在某个环节上具有监管责任。二是慵懒散拖。就是工作懒散,不思进取,办事拖沓,效率低下。少数干部不敢闯、不敢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都要等着上面指示、等着明确要求,等着邯郸学步。有的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态度,对上级安排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