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部署培训会上的讲话
党组书记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部署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2023年3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守纪律讲规矩是一种约束和准则,也是一种责任和境界,更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用好个人事项报告这块“试金石”,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深刻领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重大意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传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党的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延伸,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传承发展。早在1923年,中共中央便发布了《中央通告第十二号——各区及各地区应每月向中央报告工作》,要求各地党组织每月向中共中央报告当地工作与党务情况。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重视以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鲜明特征。1948年初,党中央发出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同年9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正式确立了包括综合报告和其他各项工作报告在内的一整套完备的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发展历程,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纪律、锻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提升党的组织体系整体合力、建设高素质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