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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表格)

搜主任 2024-04-29 10:04:31 教育
永泰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表格)永泰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表格)指标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学习宣传《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进一步兴起新思想“大学习”热潮,把学习新思想作为贯穿理论学习始终的主题主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学好用好学习材料,不断拓展学习的广度深度。

永泰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表格)

永泰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表格)
指标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进一步兴起新思想“大学习”热潮,把学习新思想作为贯穿理论学习始终的主题主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学好用好学习材料,不断拓展学习的广度深度。
3
1.未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的(查看个人学习书籍或学习笔记,随机抽3个),缺一个,扣1分;
2.党支部领导班子未组织专题学习相关内容的,扣1分。
3.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未带头开党课的,扣1分。
(二)把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形式
10
1.随机抽查3名以上教职工(含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近一个月内超过5天每日学习积分未达41分(一般干部30分),每人扣1分,扣满8分为止;
2.全年学习强国供稿未被采用的,扣2分。
●落实宣讲小分队宣讲活动,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社区)”宣讲活动。
3
1.未建立宣讲小分队的,本项不得分;有建立的,得1分;
2.全年未开展面向群众的宣讲活动的,扣2分。
(四)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显示屏等各类宣传阵地开展新思想宣传教育。
3
未运用本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显示屏等各类宣传阵地开展新思想宣传教育的,扣3分。
二、履行好所管辖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工作要求,党支部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处理,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融入行业管理、社会管理、行政管理,班子成员根据分管业务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10
1.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两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2.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学校管理相关制度的,酌情扣分,扣完4分为止;
3.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的,缺1人,扣2分,扣完4分为止。
(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干部考核,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内容。
4
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未纳入干部考核、文明校园创建内容的,缺一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
(三)落实有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并切实加强责任传导;
4
1.未落实有关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扣2分;
2.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每半年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的,扣2分。
(四)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管理,确保政治方向和理论方向。
6
1.未建立党员干部学习制度的,扣1分;
2.本年度党员干部安排专题学习不少于12次(需要提供学习材料、签到单、学习笔记等过程性材料),缺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领导班子成员未带头上党课、写理论心得体会文章的,缺一人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4.无半年、全年党支部理论学习情况总结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