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及自查报告
公文搜 2021-07-09 14:03:20 检察
律师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及自查报告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已40余年,逐步发展的律师队伍现已成为我国改善法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贵州厚尚律师
律师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及自查报告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已40余年,逐步发展的律师队伍现已成为我国改善法制环境、促
进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贵州厚尚律师事务所根据遵义市司法局、主管部门遵
义市汇川区司法局以及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遵义市律师行业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实施
方案》的安排部署,开展了以“四个教育”、“五个阶段”、“六个规范”为重点的集中学习教
育整顿活动。四个教育是指政治思想、诚信执业、律所管理、行业监管和服务四个方面
的教育,也是本次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的重点。我作为本所的一员,积极参加了各个
阶段的活动。除参与集中学习而外,立足于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认真系统学习了上级
规定的有关文件,并联系实际深刻领会文件精神。通过认真学习文件,严格自查自纠,
使自己在思想认识、业务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执业打下了良好
的基础。现简单总结如下:
一、增强了政治思想的认识
在我所组织开展以曾探律师、姚云广律师等优秀党员为引领的党建户外拓展活动中,让
我充分的认识到我党先进性之所在,同时认识到党建促进所建的重要作用。彻底改变了
我之前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党建与所建无关等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的错
误理念。通过律所开展党建户外拓展活动的学习,促使本人认识到国家专项活动、公益
活动的重要性及真正价值所在,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执业律师,应当具备高度
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与时俱进、砥砺前行。
二、增强了依法执业的观念
在我国,“律师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的工作是通过担任刑事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和法律顾问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所面对的
是具体的、特定的当事人的具体的法律事务,但我们工作的效果将对社会产生一定积极
的或消极的影响。积极的影响就是,绝大多数律师严格依法办案,通过自己的工作向当
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宣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法制意识;消极的影响就是极少
数律师出于不良动机,通过伪造证据等非法手段为其当事人牟取非法利益,损害了司法
公正,让公民对法制产生不信任感。所以,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制
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我们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立场
,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为己任。
三、增强了诚信执业的观念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多次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
济就不能健康发展。”这次律师教育整顿“四项教育”中的一项内容就是律师职业道德、执
业纪律和诚信执业方面的教育。诚信是对律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律师执业活动
的生命线。过去在律师队伍中存在着一些不讲诚信的做法,比如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
塞责,玩忽懈怠,甚至只收费不办事,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等等。这些做法严重损
害了律师队伍的形象。所以司法部明确指出,要通过完善代理制度、律师事务所执业利
益冲突审查制度、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来
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诚信执业。但一个律所的诚信形象需要全体律师共同打
造。我们在和当事人打交道过程中,应自觉坚持诚信,哪怕是短短几分钟的义务法律咨
询,都应当以一个诚实守信的形象出现在当事人的面前。只有坚持诚信的律师才能赢得
社会的欢迎,只有每个律师都讲诚信,律师事务所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和
发展的空间。
四、充分认识到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的重要性
通过律所多次组织的集中教育整顿学习活动,本人充分认识到律所制度不健全、制度落
实不到位、内部管理松懈、创新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其重要原因可以
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律所方面的原因,律师制度恢复重建至今,律所管理重业务轻政治
思想教育以及律所快速膨胀式的畸形发展带来的后遗症,因为执业律师流动性太大,从
而导致律所管理出现力不从心、不好管且懒得管,从而导致律所仅仅成为律师挂所盖章
开函的平台,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