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 着力打造“阳光检察”
经验做法: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 着力打造“阳光检察”
近年来,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检察系统检务公开工作要求,以推进全市检务公开试点为抓手,从突出平台建设、突出公开重点、突出机制建设入手,着力打造“阳光检察”。
一、突出平台建设,着力增强检察执法透明度
(一)全方位搭建新媒体平台。坚持全面覆盖、利于拓展、示范引路原则,在全市率先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设置检务公开专栏和网上举报、网上联络、网上咨询、网上接访等互动栏目,开通新浪官方微博、腾讯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微检**”以及手机官网,并在微信公众平台和手机官网分别设置10余个栏目,实现与门户网站功能整合、数据同步。平台建立以来,已发布检察动态信息500余条,受理群众网上举报5条、网上建议4条。同时,依托“梓州资讯”手机报平台,面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警示教育案例以及检察案件办理信息等,在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节约资源的同时,及时向社会各界传递了“阳光检察”正能量。
(二)倾力打造示范窗口平台。把案管中心和控申接待窗口作为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设置群众申诉、控告举报、检务查询、法律咨询等专人服务窗口和电子触摸屏以及显示屏自助服务区域,可进行案件办理进度查询、法律文书查询以及提交举报、控告线索等操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表达权。202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三)深入拓展一线服务平台。依托4个派驻镇乡检察室,积极构建下沉式、延伸式服务网络,为受理维权投诉、调处矛盾纠纷提供了保障。今年以来,通过镇乡检察室受理控告申诉18件、接待群众来访536人次、开展社区矫正225人次、开展职务犯罪讲座及专题法制宣传6次、收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42条。同时,在“法律七进”、带案下访等过程中,向群众发放“检民联系卡”,广泛宣传检务公开工作,使检务公开真正成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雨”。截至目前,先后开展送法活动12次,现场接受法律咨询268件,收集举报线索3件,在加强法制宣传的同时有效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二、突出公开重点,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同步公开案件办理进度。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检务公开的核心内容,每天对受理的案件做到同步更新办理进度信息,既最大限度地方便了案件当事人、律师了解和掌握案件办理进度,也主动地将案件办理情况置于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之下,对防止案件超期、久办不决等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已累计公开案件办理进度信息300余条,其中审查逮捕案件进度信息97条,审查起诉案件进度信息214条,获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广泛赞同。
(二)全面公开案件法律文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在保护当事人正当权利的前提下,将起诉等法律文书向社会全面公开。截至目前,先后主动公开法律文书132份,其中不批捕决定书9份、起诉书123份,在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有效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三)完善重大案件公开措施。积极完善重大案件信息、案件公开审查和公开听证等工作措施,制定《县检察院检察听证见证操作规则》《县检察院公开审查逮捕案件实施办法》。同时,将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或者本地区发生的典型案例按照民事类、刑事类、行政诉讼类、行政执法类及反贪渎职类等进行收集整理,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过宣传册、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公开,既使广大群众在“以案释法”教育中增强了法律意识,又进一步提高了检察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突出机制建设,着力健全“阳光检察”运行模式
(一)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成立舆情控制小组,在提升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的同时,对公开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产生涉检负面舆情等风险进行综合评估、预测、应对。同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加强互联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涉检舆情的动态监控,主动回应网络舆情。
(二)建立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制定20余项检务公开配套制度,除建立和完善“检察开放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以及接受新闻媒体监督等制度外,还对各部门职责和权限划分、公开内容审批程序进行细化,并将检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检务督察和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表彰奖励、晋职晋级挂钩。对履行公开职责不到位甚至被当事人投诉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责令予以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法律文书说理和答复机制。制定《县检察院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制度》,规定根据案件需要,由作出终结性结论的部门向侦查机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说理。同时,要求说理遵循说明事实、阐明法理、讲明情理、重点详说、通俗易懂的原则,注重情、理、法的有机结合,以理服人,增强执法办案的人文关怀和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打造“阳光检察”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