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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管理员 2023-03-18 10:23:17 检察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2022年,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秉承“平安守护濉检担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秉承“平安守护濉检担当”工作理念,聚焦持续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工作目标,主动服务发展大局,自觉履行检察职责,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从严加强队伍管理,各项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年来,我们锚定“四个重点”服务大局,以“九分落实”为基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助推发展”作为第一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高度自觉主动作为、履职践诺,助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稳健前行。

扫黑除恶反腐不懈怠。将“有恶除恶、有黑扫黑、有乱治乱”作为长期检察事业,办理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1件9人。保持高压态势推进“断卡”行动[1],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55件74人,谨防“两卡”犯罪规模化、持续性蔓延。坚决打好严防腐败“配合战”,办理监委移交的职务犯罪、腐败案件4件4人,依法起诉4件4人,切实守护粮食、教育等系统稳步发展,提升行业监管力度。

落实专项行动不偏移。严格依照“找差距、改作风、强担当、争先进”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印发《行动方案》,依据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六找六强”工作落地,召开专题会议5次,期限内落实问题整改24条,完成率100%。以“府检联动”工作机制[2]丰富检察外联平台,逐步构建信息共享、步调同频的双向联通机制,与县政府、县妇联、县民政局等单位签署护“未”、协作、共建协议8个,以“1+1>2”模式实现依法行政、司法公正一体推进、有机贯通。

助力“三大攻坚”不停歇。依法惩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行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案件2件2人。坚持做弱势群体的“撑腰人”,为农民工维权划定流程图,通过支持起诉追讨劳动报酬4.6万元。积极响应“美好乡村检察行”专项活动要求,以“司法救助”搭建暖心桥梁,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14名当事人提供救助金13.8万元。持续提升“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效果,发出督促治理“四乱”问题的检察建议11件,协同县河长办与永城、怀远、蒙城、涡阳、埇桥先后建立跨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破解跨省、市界河管理保护难题,提升水生态环境品质。

服务民营企业不止步。坚持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守法经营并重,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批准逮捕7件13人,提起公诉3件5人。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3]工作要求,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不批准逮捕2件3人,不起诉3件3人。持续亮化“检企同行365”品牌效果,将“一企一策”思路与“检企共建”行动相结合,班子成员带队与企业座谈5次、开展廉政宣讲5次、收集问题9个并全部解决。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4]工作落实,有序释放司法政策红利,帮助涉案企业完成合规整改,成功办理全市首例企业合规案件。

一年来,我们统筹“四大检察”[5]能动履职,以“如我在诉”为基点推深“平安濉溪”建设

坚持把“民心所向”作为第一关切,围绕检察职能,汇聚前进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守民生。全力做好检察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42件32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45件18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83件1109人,依法提起公诉611件757人。从重打击危害社会安定的严重暴力犯罪,受理故意杀人、抢劫、拐卖妇女等案件5件8人,起诉2件5人。依托“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受理各类诈骗案件36件60人,审查起诉25件41人,同步适用提前介入手段,切实维护“银发社会”安定。围绕“追赃挽损”工作目标,与公安、法院建立促进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席会商机制,全年办理涉财类案件185件260人,挽回经济损失932万元,追赃挽损率43.07%。

民事检察解民忧。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分类推进裁判不公、虚假诉讼等问题整改,受理审查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5件,审结30件;协助省院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件。积极通过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形式纠正裁判错误,从案件单向监督向案件与违法行为双向监督转变,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上级院抗诉1件,提出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9件,均获采纳支持。通过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帮助弱势群体准确“发声”,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件,其中涉农民工4件、涉老年人赡养纠纷1件,努力守护弱势困境群体法治安居生活。

行政检察暖民心。时刻贯彻“监督就是支持”理念,受理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件,协助省院办理案件4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回复采纳率100%。联合县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房屋征迁安置中心,对五年内各自办理的涉土地征收和房屋征迁领域案件进行反向检视,共同查因解困,联合化解问题争议。针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审查9件,办结9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相应机关均已采纳回复。为维护婚姻登记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发全市首例“撤销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检察建议”,督促撤销虚假登记行为,做到法与民同心同向。

公益诉讼惠民利。时刻谨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身份,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98件,依法立案112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5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诉讼请求均获法院判决支持。继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围绕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食用水产品以及农贸市场管理领域开展专项检查15次,确保整改责任到人。推动“国财国土”专项治理,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不规范、便民医院套取国家医保基金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件,切实守好国有财产。积极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6],梳理分析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问题,依法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建稳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

一年来,我们落实“四项职能”提质增效,以“正本溯源”为基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把“充分履职”作为第一要务,拓展业务范围,延伸监督视角,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充实起来。

严到位,刑事诉讼监督有力度。运用提前介入、跟踪督促等手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6件,监督撤案21件;纠正漏捕3人,漏诉45人。发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15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整改回复率100%。持续加大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监督力度,围绕定罪不当、量刑失衡、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依法提出抗诉8件。对办案期限、文书送达、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的违法情形,向法院发出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10份。

察到位,刑事执行监督有深度。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案件85件。坚持社区矫正常态化监督与巡回检察并行,集中对全县12个司法所开展专项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发现并纠正漏管情形4件、脱管情形15件。落实财产刑执行“三会三对应”制度,发现执行单位未及时立案1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严格保障监所安全稳定,开展安全防范检察16次,教育在押人员150人次,接待在押人员约见75人次,解答在押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法律咨询120人次,移交控告、申诉、举报线索9件。

护到位,未成年人检察有温度。成立“五色花”未检工作室,推深未成年人案件一体化办理模式,批准逮捕性侵、暴力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1件21人,审查起诉23件23人。秉持特殊化原则,与公安机关激活“一站式”询问办案区功能,完成对35名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检查、提证等工作,避免重复接触带来二次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依法惩治与精准帮教相结合,批准逮捕13件17人,审查起诉25件50人,成立观护帮教基地3家。持续助推“六大保护”[7]主体形成“化学反应”,先后与9家单位、3个社会团体签订“护苗”协议6份,做实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未检工作室的1名检察官获评“安徽省优秀办案检察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