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的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钦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钦北区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围绕“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总要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新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思路新要求,结合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实际,促进“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全面落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钦北区落细落实。(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 钦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局各股室)
(二)系统谋划并实施新时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规划和《钦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施方案(2021 - 2025年)》,及时制定我区法治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围绕年度交通运输中心工作,梳理法治建设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年度工作举措,积极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钦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局各股室)
(三)全面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制。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将法治工作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坚持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健全法洽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研究细化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 钦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局各股室)
二、全面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四)推进简政便民。
突出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城通办、异地可办”。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取消缺乏合法依据的证明事项,对保留的证明事项进行清单管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钦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五)依规依法开展政务服务。
立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行政相对人服务的能力水平。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决防止和整治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现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标准化执行监管规则和标准,着重整治政务服务庸政懒政问题。(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钦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完善审管衔接机制,提高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监管事项和职责,健全监管标准和规则,建立监管新体系新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发挥社会协同共治作用。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市场监管系统等监管平台运用,持续做好监管行为数据采集、归集、共享工作。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推动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钦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七)维护正常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惩处各类违法行为。深化依法治理,以治超执法、非法营运治理、“两客一危”整治、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船舶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等为重点,积极协调配合开展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促进生态文明,净化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钦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八)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完善责任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钦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局各股室)
(九)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用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经济合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回复、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 复议诉讼案件办理、重点课题研究等领域的参与广度、深度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智囊、助手作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钦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局办公室)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十)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力争提案、议案办理按时答复率、满意率100%。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量,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风热线、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强化各渠道舆情信息汇聚共享,提升舆情监测处置和分析研判能力,及时准确回应公众诉求,落实舆情分析处置例会制度,总结舆情分析处置成效,通过重点难点问题和共性诉求的解决推动行业管理与服务质量提升。(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钦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局办公室)
(十一)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重大事项,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加强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阳光、公开、透明政府。(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钦北区公路所、钦北区运管所,钦北路政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