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一、从严治党情况概述
*区现有人口*万,基层党组织*个,基层党委*个,党总支*个,党支部*个,党员*名。近年来,*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正风反腐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延伸全面从严治党触角,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二、基层从严管党治党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顽疾难除。部分党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从严治党工作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学习被动应付,没有吃透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认为从严治党是党委、纪委的事,与自身关系不大的思想顽疾依然存在。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基层如何推进,思路不清、办法不多,没有认识到基层党组织从严和自身从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不少基层党组织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过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认识匮乏,思考不多。
(二)主体责任逐层递减。主要表现在越往基层主体责任落实越不力。部分乡镇党委对主体责任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消极被动多,主动谋划少,党风廉政建设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情况。部分区直部门对所属二级机构的监管不够,少数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求不严,没能真正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主体责任就落实到哪。此外,纪委缺乏经常性的督促手段,抓常抓长的措施不多、震慑力度不够。(三)监督责任靶向不准。一是日常监督手段缺乏。主要表现在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不够有力,在信息掌握、监督方法、监督制度和防范措施上相对滞后,对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二是监督主体职责定位不准。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证,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但少数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对自己的角色、职责定位不清、把握不准,没有把监督责任作为必须担当的重大政治责任,监督主体错位、缺位、不到位,纪委班子成员分管与纪检无关的其他工作情况依然多见。三是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纪律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社会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之间沟通协调不够,各自为战、力量分散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尚未形成综合优势与整体效应。
(四)纪律执行犯而不校。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以严格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但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执纪力度较弱,没有真正做到“全面”和“从严”。个别基层组织不善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存在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现象,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敏感度不高,咬耳扯袖不经常,较真碰硬能力不强。
(五)制度贯彻浮于表面。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从严管党治党制度执行不到位,过分依赖上级的布置和推动,存在上重下轻、上严下宽、上实下虚的现象。少数党组织仍然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制度执行结合自身实际不够,把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却做不到常态化、持久化落实,走样变味。对基层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仍然不到位,一些制度出台后,相应的监督方式流于形式,没有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泛泛而谈问责追责,却不明晰问责主体及追责具体内容,使得制度执行时紧时松,成效不明显。
三、改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建议举措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关键在基层,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不断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的不断提高,才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地生根,形成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紧盯微权腐败,不断深化正风反腐压紧压实“责任链”。深入开展党内谈话,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提醒告诫。经常性开展述责述廉活动,接受监督和评议。探索“一把手”权力的监督机制,以监督“第一责任人”责任为抓手,带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落细。驰而不息“纠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检查,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和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的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公开通报曝光的频次和力度,形成长震慑、常警醒的态势。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重拳出击“治蝇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最佳利器。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对涉及侵犯农民利益中农村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涉农项目管理出现的截留私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违纪违法问题严查严办。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打击“村霸”及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案件快查快办、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