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公文搜 2021-07-12 11:29:57 财政
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
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
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财政部关于
开展2019年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8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
开展2019年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甘财库〔2020〕20号)要求,现就编报2019
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对加强资产负债管理、
防范财政风险、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
重要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基础管理,扎实推
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一)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详细记录部门、政府内部来、收支对象等相关信
息,及时组织核对账务,扎实做好公共基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
资产、政府股权资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
表相符,准确填制财务报表,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加强基础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按规定定期清查资负债,未入账的资产负
债要及时确认入账,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要及时转固。认真清理往来事项,及时处置财
务挂账。加强部门部沟通协调,财政国库部门与资产、债务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
政府财务报告与国有资产报告、部门决算、财政总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统计报告等相关
数据共享衔接。
(三)做好系统应用准备。各部门(单位)应使用政府财务报告管理系统报送政府财
务报告电子数据,做好系统升级,国标数据导出、总预算会计数据导入等工作,确保系
统数据真实、准确。
二、着力提升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质量
在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2019年财政部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作了全面
修订,编制主体范围、报表种类、编制方法、抵销规则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各部门(单
位)要严格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规范管理,高质量完成编制工作。
(一)严格编制流程合规性。各部门按照《财政部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
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2019〕57号)规定,组织本部门(单位)编制2019年度政
府门财务报告。
(二)确保编制范围完整性。县直各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以及与县财政有预算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纳入县级编报范围。
(三)正确运用抵销规则。各编报部门要认真做好部门内部或府内部交易事项对账抵
消,正确运用抵销规则,对于金额高于抵阈值10万元的内部交易事项,要加强对账,重
点抵销;对于10元以下且可确认一致的内部交易事项,原则上应抵尽抵,不受抵阈值限
制。
(三)不断提升政府财务报告质量。各编报部门应加强政府财报告审核分析,按照政
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做好新旧制度衔,确保2019年度新账会计科目年初余额真实、完
整。各部门要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
〔2019〕56号)文件的规定,对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进行审核并负责。在编报2019年度政府(部门)合并财务报表时,不要求填报年初数、本
年增加、本年减少和上年数。
三、按期完成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各部门(单位)务必于6月15日前将本部门财务报告报送县财政局。
四、培训事宜
省财政厅于6月5日举办政府财务报告业务培训班,请一级预算单位按期参加并准备相
关资料(详见附件1、2)。
(一)培训内容
1.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讲解。
2.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系统操作。
(二)培训方式及参会人员
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培训,各一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参会。
(三)时间安排及地点
6月5日上午9:00-11:30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业务培训,下午2:30-
6:00政府财务报告软件操作。
培训地点:县财政局6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