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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汇编

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7篇

红杨树 2023-09-07 19:43:55 综合汇编
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汇编(7篇) 目录 2.2023年XX市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133.2023年XX县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174.关于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75.关于开展信用提升活动促优漳州营商环境实施方案376.市2023年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457.县财政局 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71 2023年“获得用气”优化

 

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汇编(7篇)

 

目录

 

2.2023XX市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13

3.2023XX县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17

4.关于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27

5.关于开展信用提升活动促优漳州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37

6.2023年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45

7.县财政局 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71


 

2023年“获得用气”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XX省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黔府办函〔2023〕1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获得用水用气”服务的通知》(黔建城通〔2021〕48号)和《XX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要求,为持续优化我市“获得用气”营商环境建设,切实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生产要素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市场主体获得用气办事难点、堵点,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目标,全力推进获得用气改革,紧紧围绕获得用气精简报装流程、精简申请材料、精简耗时、精简成本、提高便利度和满意度,旨在提高用气报装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力争实现我市获得用气省评前2名,积极争取国评进入优秀等次,奋力打造XX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气成为省内一流。

二、进一步优化办理要素,着力提升获得用气服务效率

(一)进一步优化报装流程。将获得用气办理流程统一设置为受理答复、设计施工和验收供应3个环节;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当地燃气企业优化或再造流程。

(二)进一步优化报装申请材料。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指导燃气企业将获得用气申报材料精简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用气需求,总数不超过2件;申报材料原则上应一次性提供。对于以上材料没有一次性提供的,燃气企业应容缺办理,回应用户报装需求,一次性告知用户。

(三)进一步压缩用气耗时。全面落实用气用户“最多跑一次”(受理答复、设计施工、验收供应)。一是燃气企业一年内所有样本平均总耗时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其中受理答复不超过1.5个工作日,设计施工不超过7个工作日,验收供应不超过1.5个工作日。二是大幅度压缩燃气企业内部环节,燃气企业内部管控环节是减少获得用气时长的关键环节,特别是燃气企业内部合同评审、环节流转、层层审批、图纸设计、预决算和工程施工要进一步压缩时限,线上线下办理时限同步进行。

(四)进一步优化占掘道行政审批。一是进一步统一全市用气占掘路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和审批标准,严格按照XX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管理审批服务事项,统一设定依据、条件、范围,现场核验等环节,严格落实审批时限不超过2工作日;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材料。取消可以网上核验的资料,将现申请资料事项名称进行统一规范,继续推进备案制,精简占掘道路申请材料,确保提高办事效率。三是继续推行“水、电(低压)、气占掘路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推动完善水电气联合报装机制,对水、电(低压)、气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占掘路审批(人行道、车行道)和绿化许可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市政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四是优化联合现场勘查。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开展联合现场勘查,签署勘察意见,如施工现场有燃气管道则同时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避免申请单位反复与多个审批部门沟通协调,提高办事效率。

(五)进一步降低用气费用。严格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气接入“零负担”“零收费”,燃气企业在建筑红线外燃气工程安装一律不准收取任何费用。如建筑红线内燃气工程用户自愿委托燃气企业代建,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燃气企业要按照“平等协商、公开透明、惠民惠企”的原则代建,制定用气用户工程代建制,制定具有普惠性的企业报装政策;企业要加大对工程材料、设施设备的采购范围,应当根据价格差异提供用户有3种及以上合格主材(高、中、低层级)的选择范围,严格落实“三不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工作要求,按照《XX省16版造价定额》进行预决算,鼓励燃气企业在合理利润范围内对用户再进一步让利,确保大幅度降低企业报装成本。

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92号)要求,做好清费顺价工作,加强与价格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合理成本应通过价格得到补偿。经价格管理部门审定后保留的收费项目,燃气企业要在营业场所公开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定价部门等信息,不得巧立名目、不得混淆收费,收费必有依据、收费必公示。

(六)进一步规范用气价格行为。各地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收取用气相关费用,燃气经营企业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收费必公示,切实降低用气企业价格。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用户获得用气满意度

(一)进一步提高办理便利度。切实提高“获得用气”办理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满意度,全面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全面落实燃气企业获得用气审批平台与XX省政府服务平台全部接入,实现获得用气与政务服务平台联动,形成资源共享,“刷脸即办”,鼓励“零材料”报装。二是积极开展多渠道报装,企业提供24小时电话预约、政务服务窗口、自营窗口及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报装。全面实现用户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完成用户报装申请、燃气缴费、拆改申请、过户、开具电子发票、投诉、抢修抢险、评价等“一站式”燃气业务办理,全面实现“无感报装”工作。三是推动燃气用户过户与水电、通讯等公用设施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配合完善水电气讯联合报装机制,推动事项“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