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新用户注册 退出

公文搜网 - 蓝秘书公文之家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公文汇编 > 综合汇编

综合汇编

2021批复文种汇编11篇 (2)

公文搜 2022-08-10 09:37:17 综合汇编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邵武市人民政府:‍《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邵政地〔2021〕26号)和《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邵武市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补充事项的请示》(邵政地〔2021〕1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邵武市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邵武市人民政府:

‍《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邵政地〔2021〕26号)和《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邵武市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补充事项的请示》(邵政地〔2021〕1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邵武市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850.71公顷。

‍二、邵武市人民政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邵武市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


 

关于同意举办2021第十二届井冈山杜鹃花节的批复

 

吉安市人民政府: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21第十二届井冈山杜鹃花节的请示》收悉,经我厅初审,并报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等各项措施的前提下举办2021第十二届井冈山杜鹃花节。但该节庆活动未按《江西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已经批准的节庆活动再次举办,应当提前2个月向领导小组提出备案申请”的规定提前申报,因此,对主办发起单位井冈山管理局提出批评。请吉安市人民政府对报省委、省政府审批的节庆活动严格把关,今后,未按《江西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节庆活动,我厅将一律不予受理。

二、请主办发起单位井冈山管理局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办发电〔2020〕33号)要求举办节庆活动,严格控制经费使用。活动举办过程中不得出现以下情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违规邀请领导干部出席活动;以举办活动为由向下级单位、企业和个人拉赞助、摊派或变相收取费用;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借举办活动发放礼金、礼品、贵重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利用活动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私利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请主办发起单位井冈山管理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活动全程不出现政治导向问题,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不当言论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

四、请主办发起单位井冈山管理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把安全责任、疫情防控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圆满成功。一旦出现疫情要及时报告相关防疫部门,同时立即停止节庆活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

五、请主办发起单位井冈山管理局在该项节庆活动结束2个月内,向领导小组报送总结报告(包括经费使用情况),并抄送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

江西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

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代章) ‍

2021年4月8日‍


 

关于同意举办2021江西森林旅游节的批复

 

江西省林业局:

《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21江西森林旅游节的请示》收悉,经我厅初审,并报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宜春市人民政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等各项措施的前提下举办2021江西森林旅游节。

二、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办发电〔2020〕33号)要求举办节庆活动,严格控制经费使用。活动举办过程中不得出现以下情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违规邀请领导干部出席活动;以举办活动为由向下级单位、企业和个人拉赞助、摊派或变相收取费用;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借举办活动发放礼金、礼品、贵重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利用活动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私利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论坛管理的通知》(赣办字〔2014〕62号)“论坛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要求,严格履行程序,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活动全程不出现政治导向问题,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不当言论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把安全责任、疫情防控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圆满成功。一旦出现疫情要及时报告相关防疫部门,同时立即停止节庆活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

六、请主办单位在该项节庆活动结束2个月内,向领导小组报送总结报告(包括经费使用情况),并抄送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

‍江西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

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代章)‍

2021年5月27日‍

 

国务院关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批复

国函〔2021〕2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请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

二、《国家标准》实施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按照兜住民生底线、保障基本民生的总体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现阶段政府兜底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与标准,为各级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享有相应权利提供重要依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标准》严格界定基本公共服务范围,进一步细化本行业领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设施建设、功能布局、施工规范、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流程、管理规范等软硬件标准要求,尽快公布行业标准规范,并加强各行业标准间的统筹衔接和基层设施设备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