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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汇编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汇编(6篇)

公文搜 2022-08-08 13:19:53 综合汇编
丰都县兴义镇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丰都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丰都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丰都县兴义镇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丰都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丰都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文明丰都·幸福你我”为主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强化思想引领、立德铸魂为核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工作理念,坚持城乡同创、全民同创、全域同创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筑牢思想道德基础,培育文明社会风尚,营造优美宜居环境,以良好的创建成果为党的百年诞辰献礼。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指标要求,以努力构建“务实清明的政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为目标,聚焦“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三个重点,以全面开展八大文明促进行动、八大专项整治工作、八大创建主题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广大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达到95%以上,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3月)。制定丰都县兴义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和2021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丰都县兴义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指标。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和意义等,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启动以全民参与“文明素养提升”行动。

(二)整体推进阶段(4—6月)。按照2021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突出“打造优美环境,建立优良秩序,提高优质服务”三个重点,全面打表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形成“压力全员覆盖、任务全员分解、责任全员落实”的责任落实体系。定期召开创建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全面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三)问题排查阶段(7—8月)。各部门按照2021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要求,有针对性开展自查,做到四个清楚,即清楚考核标准、清楚目前现状、清楚工作差距、清楚补救措施,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档案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负面清单四个部分,开展专项检查,梳理问题、查找不足、列出清单、限时督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全面迎检阶段(9—10月)。全力配合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充分展现丰都创建成果和文明风尚。

(五)年度总结阶段(11—12月)。持续推进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总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全面对照检查创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详实的问题整改方案,切实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四、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八大文明促进行动

1.开展文明出行促进行动。(1)开展文明出行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遵守公共秩序,自觉养成公共场所自觉排队、上下楼梯靠右行、乘坐电梯先下后上等良好习惯,不横穿马路、不乱闯红灯、不践踏草坪。(2)在建成区科学规划设置斑马线、红绿灯等交通指示标识,对破损的斑马线或“守法过街”等温馨提示进行及时修补或重新施画。(3)增设文明交通劝导员公益性岗位,强化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职责,加强对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的管理和考核。(4)组建文明交通监督员队伍,加大对市民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和处罚力度。

2.开展文明驾驶促进行动。(1)向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农用车驾驶证、电瓶车驾驶证的人员或者进入丰都境内的外地驾驶员发送文明驾车温馨提示,让文明行车成为广大驾驶员的高度自觉。

3.开展文明用餐促进行动。(1)开展文明用餐公益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注重个人用餐卫生,在家庭和餐馆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做到不食用野生动物,在餐饮公共场所不喧哗、不吸烟、不酗酒、不随地吐痰、不衣着不整。(2)在食堂、宾馆、饭店、餐馆等用餐场所张贴“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禁止吸烟”等温馨提示。(3)引导各餐饮服务单位遵守行业规范,不摊位外摆,不占道经营,主动提醒顾客适量点餐、合理消费、剩菜打包,主动提供公筷公勺。(4)定期开展文明用餐情况的监督检查,曝光不文明用餐行为。

4.开展文明饲养促进行动。(1)加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力度,严禁在城区饲养除宠物以外的家禽家畜,防止疫病传播、畜禽鸣叫扰民,增强居民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意识。(2)全面开展城区饲养家禽家畜排查工作,建立养殖户销号台账,按照入户劝导、自行整改、强制清除、严肃处罚的工作步骤,彻底消除城区居民饲养家禽家畜现象。(3)对违规搭建圈舍的进行现场拆除取缔,对破坏环境卫生和绿化设施的责令其限期恢复。(4)建立健全园区散养家禽家畜监督举报制度,开展不定期常态化巡查,巩固整治成果,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5.开展文明健身促进行动。(1)开展文明健身宣传活动,印发《文明健身倡议书》,引导广大市民树立健康理念,坚持“多走路、少开车,多坐公交车、少开自驾车,多走楼梯、少坐电梯”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2)规范健身场地的管理和使用,及时维护好各机关、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公园、广场等场所的健身设施,为群众健身提供保障。(3)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号召广大市民主动健身、科学健身、文明健身,做到健身时穿戴得体,举止文明,爱护设施,保护环境,不践踏草坪、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