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部制度汇编
党群工作部制度汇编
第一章 组织工作
第一条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支部的指示精神,按照上级政治处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抓好党组织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出做好组织工作、加强组织建设的具体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 指导督促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健全组织生活制度。经常检查,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三条 贯彻执行党的“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改革干部制度,合理调配和使用干部,做好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和培训工作。
第四条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在中心党支部领导下,积极培养选拔优秀的青年干部,调整、配备好公司内部中层领导干部的人选。
第五条 搞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质量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第六条 负责干部统计和党员统计。
第七条 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第八条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开展。
第九条 承办党支部的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党的会议的准备、会务、记录及党总支文件的起草等工作。
第十条 搞好党组织自身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
第二章 宣传工作
第十一条 制定党的思想建设和党员教育的具体计划,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第十二条 制定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计划,根据形势任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思想教育。
第十三条 及时了解党内外的思想状况,掌握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从中找出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思想问题。
第十四条 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工作,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十五条 培养和树立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群众的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
第十六条 抓好文明建设,指导群众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三章 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思想建设和群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实现党的政治任务服务的,也是党组织的一项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全社会共同来做。
第十八条 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身教与言教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九条 党的各级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群众,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认真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规律,开辟新途径,创造新经验。
第二十条 党的各级组织要定期组织研究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特点,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完善各种组织管理措施,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内的交流谈心,定期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针对党员中存在的各种思想问题,进行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要注意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群众中存在的倾向问题,加以正确引导,清除思想障碍。对群众中存在的思想和实际问题,要组织党员深入到群众之中,认真加以解决。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应与行政部门、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建立一支以党团员为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
第四章 中心组理论学习
为积极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加强和完善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的经常化、规范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学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