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_转换
公文搜 2021-07-12 13:29:45 住建
贺州市人民政府贺政函〔2019〕229号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 市民政局:你局关于请求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事项一文(贺民报
贺州市人民政府贺政函〔2019〕229号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 市民政局:你局关于请求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事项一文(贺民报〔2019〕11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四届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从2019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85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658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380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4370元。请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贺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