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于健全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工作的对策建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行为,优化办事程序,去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开展了“服务企业活动月”、支持全县建筑业疫情后全面复工复产等一系列惠企活动,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并取得明显成效。但受机构改革、体制机制等因素影响,投资项目审批依然存在“审批烦”的现象,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我在调研县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健全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提速提效工作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成效
20XX年以来,县把优化工程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点工作,积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机制,建立“一窗式受理、分类审批”新模式,主要有如下做法:
(一)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效率提高。各单位进一步清理核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对己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明令取消许可的审批事项,不再继续实施。对保留的许可审批事项,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及“六公开”的要求,并根据省政府20XX年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省、市下放的权力事项,认真梳理了县本级权限的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审,实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做到了“清单以外无事项”。将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等,通过办事指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3.0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2.0版)及触摸屏全部公开,实行阳光办理,接受群众监督。
(二)优化审批流程,服务质量提升。按照审批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手续最简的原则,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办事环节,减化审批手续,不断提高窗口即办事项的比例,做到一般事项在窗口即时办理,承诺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力争压缩20%以上。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通过政务服务标准化大厅建设,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水电气报装服务区,在区域显要位置设置了全程代办窗口、自助服务区、联审会议室、绿卡服务室。将县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所有涉及部门审批办理事项(包括市政服务)集中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办理,做到进一个门办所有事,完善“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工作模式,让群众办事不再东奔西跑,以高效优质的服务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建立并联审批机制,运行机制灵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管理,分阶段办理。根据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五类。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划分为理想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分阶段并联审批,按照“牵头受理、统筹协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事项均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阶段办理”,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各审批阶段落实具体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本阶段内各部门审批事项的征求意见、办理进度,在承诺时限内必须流转至下一审批阶段。建立分阶段牵头负责督办制,由县行政审批局联合发改(项目赋码)、县自然资源局(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业务部门双牵头,与其他相关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机制不够完善,事后监管薄弱。一是政府投资的决策咨询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筑许可办理中,时常遇到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土地利用不合符规划导致前期审批程序全盘作废的情况。二是社会投资项目中服务业、旅游类投资项目还有待加强事后监管,例如芦溪镇的“樱花谷”、富顺镇的“大地飞歌”等项目,由于缺乏主管职能部门后期监管,项目最后因为环境保护、土地使用等问题成为限制类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