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建设+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加强法治建设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
法治兴则市场兴,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坚持强监管、防风险,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为重点,以提升资本市场的监管治理效能为主线,以破除资本市场的改革卡点堵点为抓手,以强化证券司法和证券监管的协同为保障,以赋能资本市场的制度型开放为契机,更好地发挥法治对资本市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为重点
科学合理的金融制度是国家经济金融稳定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强调,“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资本市场涉及面广、利益主体多元、权利义务关系复杂、信息不对称特征突出,在尊重市场规律基础上,体系化的规则建构显得尤为重要。历经三十余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已初步建构起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框架,但由于经济形势变化、市场创新发展和国内外风险危机演化等因素的影响,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更新和体系化,以更符合我国新发展阶段的要求,推动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一,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的竞争力。在资本市场发展初期,囿于制度建设经验有限,我国对域外制度进行了较多借鉴,但随着市场变迁和我国制度设计的经验积累,今后的制度建设及完善应有更本土化的制度创新与体系阐释,以有力支撑我国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创新制度建设提出了体系性的领域指引,应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进行重点的立法和修法,以形成中国特色资本市场制度创新矩阵,有效支撑科技创新,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
第二,补足资本市场的紧要短板制度。市场化和法治化是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的“一体两翼”。按照我国当前资本市场的运作情况,应加快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期货衍生品监管、债券监管、证券登记结算设施等领域的立法修法工作,尤其是当前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比较冗杂,要加强相关行政法规的出台,为资本市场的运作和纠纷化解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法规依据。此外,减持问题颇受市场关注,应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堵塞制度漏洞。一是强调类型化施策,对不同类型股东进行差异化减持管理;二是突出实质重于形式的穿透式监管,通过规则的细化全力防范各类“曲线式”绕道减持;三是责令违规主体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上缴价差,以此为切口从制度上保障资本市场的良法善治。
第三,优化资本市场的危机处置制度。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目前资本市场的危机处置制度有待完善。一是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资本市场的内在稳定性;二是注重事前的风险防范,强化对资本市场风险的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完善对资本市场金融创新活动的风险评估反馈机制;三是在事后端健全资本市场风险追责制度,压实风险的防控责任分配。
第四,系统审视金融市场的修法立法联动。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应当坚持系统观念。应进一步全面推动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票据法、信托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和衍生品法、保险法、反洗钱法等法律的联动修改,并尽快推进金融稳定法和金融监管法的落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为作为金融行业基础性法律的金融法出台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