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莉新同志: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公文搜 2021-07-09 10:59:30 政协
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黄 莉 新 (2010年11月4日)同志们: 今年10月10日至11日,中央农村工
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黄 莉 新
(2010年11月4日)
同志们:
今年10月10日至11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百县经验交流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对加大林改工作力度、确保如
期完成林改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这次召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就
是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
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林改工作经验,进一步动员各地加大集体林权改革力度,确保
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林权主体改革任务,为发展现代林业、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更大贡献
。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梁保华书记、罗志军省长对林业改
革发展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
部署,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集体林权改革各项任务。昨天下午,大家参观
了溧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刚才春胜同志通报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苏州市和溧阳、盱眙、睢宁、江宁、句容等县(市、区)的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绿色江苏”重大决策部署以来,各地加大工作力度,
加快林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七年造林面积是前30年造林面积之和,森林覆盖率预计
今年可达到20
%,林业产值达到1136亿元,由全国的第9位上升到第4位。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
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是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
态文明的重要举措。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
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根据中央部署要求,紧密结合
江苏实际,省政府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到2010年底基本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
务。两年多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宣传、强化领导,各有关部门抓点带面、协同推
进,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勇于创新,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取得了
明显成效。一是主体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坚持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林地
林木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扎扎实实地推进林业主体改革。截止9月底,全
省1257万亩集体林地已有1171.2万亩完成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改制率为93.2%,林
权证、股权证发证率分别达到90.1%和92.8%。苏州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并
已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二是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制定林业支持保护、林木采伐管理
、金融支撑、林权流转管理等“四项制度”,实行育林基金和林木采伐政策改革,出台林
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有力地促进了林权改革。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今年已提高到
每亩20元;2009年全省林权抵押贷款达到6626万元,比上年增长21.2%;全省林业使用银
行贷款余额达10.1亿元,比上年增长34.8%,获得贴息资金近4000万元。三是林改综合效
益逐步显现。林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促进了“绿色江苏”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20
09年全省新增造林156万亩,林地产出率提高到每亩1465元,以森林旅游和林业服务业为
主的林业三产产值一年增加13亿元,农民来自林业的人均收入较上年增加45元。实践证
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效盘活了林业生产资源要素,激发了农民兴林致富的热情,提
高了农民造林护林营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省呈现出大地增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
的良好发展势头。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林改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全面
完成主体改革任务还有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加快推进。目前,少数地方改革进展还不
够快,部分地方改制率、林权证发证率、股权证发放率还比较低,配套改革还滞后于主
体改革的进程。现在距年底已不到2个月,时间紧、任务重。为完成既定林改目标,各地
各有关部门必须正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加大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
地完成改革任务。第一,促进林业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