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城区供水“一户一表”建设改造与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
xx市城区供水“一户一表”建设改造与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用水需求,保障城市自来水用户和供水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自来水用户水费计量与收缴,化解住宅小区供水与收费矛盾,提高供水服务质量和市民节水意识,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2018年修正本)》《云浮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城区供水“一户一表”是指一个用户安装一个计量水表,供水企业抄表到户,按表计量收费。实施城区户表改造工程,遵循“政府引导、用户自愿、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和“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进行。
二、建设改造范围及条件
(一)本方案印发以前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仍按总表计量收费的居民住宅小区,根据统一、自愿的原则进行“一户一表”改造。自愿改造的住宅小区,需以单位名义(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小区内95%以上用户书面签字同意安装“一户一表”;以单栋或个人名义申请改造的不予受理。
(二)本方案印发以后已开始建设但未竣工验收未交付使用的,未按规范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住宅小区,必须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未按规定完成改造的,市住建部门不予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三)本方案印发以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供水管道工程,必须按照城市供水“一户一表”的有关规定,遵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原则,进行供水管线、表位设计和安装施工;在设计时,必须按城市供水“一户一表”的要求,进行给水设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建筑工程施工报建审批时,应将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内容纳入建筑施工图、市政工程施工报建审查范围,并在“一户一表”安装配套完成后,经市住建部门和市供水企业审核合格,才能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四)上述(一)(二)(三)范围外的普通居民住宅暂不实施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
三、建设改造标准及验收
(一)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按相关给水标准规范及市供水企业的要求建设“一户一表”及配套供水设施。
(二)已建成但尚未竣工验收的在建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不符合相关给水标准规范及市供水企业的要求事项进行整改。
(三)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现有用水户“一户一表”改造及其配套供水设施应按相关给水标准规范及市供水企业的要求事项进行改造。
(四)以上建设改造项目所使用的管材应符合国家标准,且必须使用市供水企业的智能远传水表;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城市供水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可视为不合格,市供水企业不予以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