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火戒严期、清明、五一期间防火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防火戒严期、清明、五一期间防火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防火戒严期、清明、五一期间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嘎查(社区)、乡直机关:
清明将至,为做好全乡戒严期、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根据旗森防指办发(2023)1号《科右前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和《科右前旗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的公告〔2023〕第25号》,结合我乡实际,通知如下:
包片领导负责本嘎查(社区)防扑火总领导,嘎查(社区)书记是总指挥,嘎查(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各嘎查(社区)下乡干部与护林员护草员共同参与防扑火工作。如果哪个地区、哪个部门出现火情,依法依纪严肃追究。
一、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灭火处置应急预案(乡、嘎查、社区应急预案内容具体、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实用性强,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明确)。
二、安排、部署、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1.建立健全嘎查、社区防火扑火领导小组、快速扑火队,公布火灾报警电话。
2.机关、嘎查(社区)4月1日至5月31日防火戒严期值班24小时不准脱岗漏岗,一有情况及时反应处置,并做好值班记录。
3.快速扑火队要随时待命,经常性的培训演练。
4.储备好防灭火物资(灭火机具保养维修完好,备好防扑火车辆、灭火工具等装备)。
5.生态护林护草员、网格巡护员建立责任区上岗巡护。防火期常态化巡逻放哨,一有情况及时反映处置。
6.清理火险隐患。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要加强重点区域林下可燃物清理,积极推动引导零散坟墓迁移和集中管理,及时组织开展清山、清沟、清河套工作。隐患排查清理情况及时上报乡指挥部办公室。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不服从管理或故意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7.严格管制进入戒严管制区域的车辆、人员,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戒严管制区域。
三、做好防火宣传。通过大喇叭每天重点时段播放防火宣传,微信群经常性转发防扑火知识和警示教育内容。在重要路口、村屯主要位置悬挂防火标语。跟辖区牧点、合作社、个体、工程主体签订责任状,同时广发防火宣传资料。
四、清明节防灭火工作特别强调:
1.设卡点检查:4月1日-10日,满族屯嘎查、满都拉图嘎查、白音乌拉、特布格日乐、特门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可以与辖区林场、防火外站联合设,对外来进出车辆人员检查登记并告知戒严期注意事项。
2.设巡逻放哨,分责任区站山头、看坟头,常态化巡逻检查,不准野外吸烟、野炊、烧纸、烧香、生火取暖、焚烧垃圾及其他非生产用火。戒严管制区域内野外生产用火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因特殊原因需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的,须经旗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责任人、做好防救准备的前提下方可实施。
3.机关、嘎查(社区)村部24小时值班值宿。
XX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