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电子商务的若干意见
关于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助推企业和个人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创业兴业,结合XX实际,现就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建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一)建设XX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孵化)中心。以服务(孵化)中心为依托和平台,集中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政策咨询、专业培训、信息对接、产品推介、快递物流、法律支持、资金奖励和办公场所等服务(孵化)项目,不断完善和充分发挥服务、扶助功能。
(二)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以县城城区、镇中心区和重点村(社区)为着力点,规划实施宽带提速升级工程和重点公共区域免费网络全覆盖工程,争取在两年内实现县域网络全覆盖,为企业和个人参与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利。
(三)优化办事流程和程序。公开企业和个人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税收申报等办事流程和办结时限,进一步合理简化办事程序,并依托服务(孵化)中心实施专人负责的集中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办事服务“绿色通道”。
(四)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推进组建XX特色产品生产经营者和XX电子商务经营者两个协会,依托协会,加强线下生产和线上销售的信息对接、良性互动,着重培育行业经营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积极营造开放、合作、共赢的良好发展氛围。
二、培育发展主体,强化资金扶助
(五)设立XX县电子商务发展扶助资金。从 20XX年起,设立500万元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个人从事电子商务及相关领域的生产经营。电子商务行业当年税收的县级留成部分,在次年全部纳入扶助资金,确保扶助资金额度随着行业发展逐年增加。
(六)制定和完善资金扶助办法。按照“助小扶大、公平普惠”原则,对企业(包括生产性企业)和个人开办的网店,依据其销售规模、纳税贡献和成长性等因素,分别在产品开发(含产品整理包装)、品牌培育、场地租赁、物流快递等方面实施奖励或补助,并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办法,确保资金扶助到位。
(七)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待就业大学生、农村青年等群体实现网上创业,并优先列入国家创业就业贴息贷款扶助范围。组织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领域的企业和个人集中开展信用维护培训,评定信用等级,畅通信贷支持和服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