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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搜主任 2024-05-05 10:06:56 司法
关于在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根据《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XX指示精神及相关规定和要求,扎实巩固“三无”县(市、区)信访工作成果(无进京越级上访、无大规模集体上访、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做到“思想再重视、措施再落实、责任再明确”,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高效推动我县信访工作。一、目前存在突出问题及举措(一

 

关于在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根据《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XX指示精神及相关规定和要求,扎实巩固“三无”县(市、区)信访工作成果(无进京越级上访、无大规模集体上访、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做到“思想再重视、措施再落实、责任再明确”,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高效推动我县信访工作。

一、目前存在突出问题及举措

(一)事前防范

存在问题:政策宣讲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相关部门单位、乡镇不能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开展信访工作不深不实不细,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讲不清道不明,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不到位,政策落实存有偏差,导致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信“上”不信“下”、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未签订《劳务合同》,对《农民工支付条例》宣讲不到位,跟踪监管不及时。

工作措施:各单位、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因人而异、因人施策。同时,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增强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上进心,强化矛盾隐患排查和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事中调处

存在问题:相关部门单位、乡镇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作为信访工作的切入点,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对群众的初信初访不重视,服务意识不强,特别是对首接工作敷衍了事、相互推诿扯皮,对上访人员会有抵触心理,不想接待、不愿解释。对属于本部门的信访事件,未能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正确的思想引导和按时调处,而是一拖再拖;对不属于本部门的信访事件,未能按照信访工作相关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转(交)办,造成群众思想偏激,直接导致群众无理缠访、越级上访或重复上访。

工作措施:一是各部门单位、乡镇要牢固树立“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提高服务意识,转变信访接待作风,做好思想教育引导,压实初信初访首接首办责任,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二是各部门单位、乡镇要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工作台账,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和要求,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填写《信访事项登记表》),按照责任领导填写《领导干部接访登记表》;根据上访人实际情况填写《信访事项程序性受理告知书》等,对多次催办、督办,仍然一拖再拖、效果不佳的部门或乡镇,导致群众多次上访、越级上访或造成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将上报县委、县政府。

(三)事后监管

存在问题:相关部门、乡镇对信访案件就事论事、草草“结案”,未能做好总结经验、举一反三,成果运用效果不够明显。

工作举措:各部门、乡镇要善于总结、善于反思、善于交流,把“枫桥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

二、工作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担当作为,实行“清单化”办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各项信访事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落实”。

1.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的重要指示,畅通反映社情民意、解决矛盾纠纷的“主渠道”。

2.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的重要指示,及时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真正把就地化解打造成群众信访和矛盾化解的“终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