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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

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

红杨树 2023-09-01 10:06:56 镇村
某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XX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X〔2023〕X号)《中共XX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3〕X号)等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全县农村集

某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XX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X〔2023〕X号)《中共XX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3〕X号)等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全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聚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紧盯“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五个关键环节,精准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通过排查清理一批、严肃查处一批、规范指导一批、示范引领一批,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夯实监管责任,健全长效机制,为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行动内容

 

(一)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已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规范挂牌;是否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规范完善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是否按章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在决议、管理、监督集体资产方面充分发挥作用;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是否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是否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指导督促村(社区)要立足工作实际,坚持农民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自主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风险较小、收益稳定的经营活动,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坚决防止脱离实际铺摊子、赶进度,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行政强制推动成立公司等市场主体,严禁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稳步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按照县委农办《关于印发XX县农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2022〕X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县、镇、村三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结合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重点做好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以及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区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等问题排查整治,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指导督促村(社区)扎实做好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主体责任明晰、后续管理到位。对价值未减损、移交手续完备的,及时纳入集体资产台账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对发生贬值亏损的,依规评估后按重新评估价值予以确认。

 

(三)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按照县委农办印发的《XX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方案》(X〔2023〕X号)要求,全面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对合理、合规、合法、履约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核,及时反馈审查意见,督促各村(社区)加快整改落实,堵住集体资产和收益流失漏洞。对超长期、超低价、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条款不完备等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坚持依法依规、一事一策的原则,及时纠正完善;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欠款追缴;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依法予以解除。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有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四)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X〔2023〕X号),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会计核算,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和账务处理不合规等问题。重点排查财务收支管理混乱、账务不衔接、错记科目、往来账项冲销不及时、不对确权移交的经营性资产进行账务处理、不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等问题,特别是通过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和不及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资产的行为,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资金支出、资产管理不规范情形,违规发放各项补贴行为,以及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问题。及时解决“村财镇管”、第三方代理记账中存在的“只顾埋头记账,不理村级实情”、记账凭证附件不起、依据不足和发票无经办人、相关领导审签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现金的使用未有效落实“四议两公开”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