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汇报
贯彻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汇报
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试点工作实践,探索通过严守责任、问题、流程和运用“四关”,提升日常监督质量,增强巡察整改综合效果。
一是严守“责任关”,提升监督力度。为防止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出现“标签式”“浮萍式”敷衍现象,从厘清责任入手,构建责任链条,释放工作动力。压实主体责任。巡察启动后,纪委监委采取会同巡察机构“面对面”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等方式,不断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意识,推动被巡察单位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夯实监督责任。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列入全年工作重点,纪委常委会议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明确各相关部室、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具体责任,做到人人责任在肩、担当于行。落实“再监督”责任。立足“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参与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及时跟进、了解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受理、办理相关问题线索,并及时形成“再监督”报告。
二是严守“问题关”,提升监督精度。为防止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出现“不好下手”“笼统空泛”等现象,树立问题导向,扭住“问题”这一关键,一体考虑、系统发力。抓精准研判。纪委监委通过派员全程参与巡察、听取巡察中期情况汇报、参加巡察报告组办会商以及提出纪检监察政策建议等方式,努力做到发现问题依据充分、定性准确、指向清晰。抓措施审核。相关监督检查室与巡察机构共同研究、严格审核被巡察单位提交的整改方案,重点看整改措施是否与反馈问题一一对应,是否具体化、可量化、好评估,是否责任到人、时间到点,以此为后续日常监督提供清晰的指向。抓效果对照。坚持立足问题看成效,相关监督检查室主动参与巡察整改报告联合审核,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通过“看主体责任、看问题回应、看责任追究、看举一反三、看整章建制”“五看”方式,全面、客观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三是严守“流程关”,提升监督效度。为防止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出现“信息不对称”“衔接不顺畅”“效率不够高”等现象,坚持纪巡贯通和“室组地”联动,通过实施全流程闭环监督、聚焦关键环节、开展协同作战,全面提升日常监督效能。做到集中整改前期介入。从巡察启动起,相关监督检查室通过安排精干力量与巡察组一同进驻、一同会审、一同督办立行立改问题、一同参加巡察意见反馈大会等方式,及时进入角色、履行监督职责、准备后续工作。做到集中整改期间紧盯。在巡察集中整改期,相关监督检查室通过收集分流巡察移交资料、研究审核巡察整改方案、列席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门督导等环节,及时掌握整改进度、推动整改提质。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发挥“驻”的优势,紧盯巡察整改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做到检查提醒常态化,并专题报告日常监督情况。做到集中整改后期跟进。巡察集中整改期满,相关责任部室及时汇总形成总体情况报告、问题线索台账、信访举报台账,并向巡察机构通报。同时,联合巡察机构开展整改成果评估、整改督查等后续跟踪督促行动,对被巡察单位基本完成、未完成、长期整改问题追踪问效,直至问题清零。
四是严守“运用关”,提升监督深度。为防止出现巡察整改评估结果运用“不到位”“不充分”等现象,启动推进其他相关工作,延伸日常监督的深度。依据结果启动问责。对巡察整改弄虚作假、敷衍应付、效果较差的单位,严肃追究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同时,坚持“一事双查”,一并追究负责日常监督相关人员的责任。依据结果系统整治。通过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往往会发现某些问题在多个被巡察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且根治难度比较大、影响比较严重,必须举一反三,推动形成全域范围相关问题的集中整治或专项治理。依据结果推动建制。整改评估结果反映的问题,既可能有被巡察单位的个性因素,也可能有整个面上的共性因素,这就促使相关制度得到完善。比如,通过村(社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发现不少党员干部在壮大集体经济上普遍存在“怕被追责”的心理,纪委监委立即出台“七看七不容”容错免责减责意见,鼓励基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