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县(区)级修志队伍建设的经验与教训
公文搜 2021-07-15 08:44:26 文化
新时期县(区)级修志队伍建设的经验与教训 【内容提要】地方志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工作,要确保县(区)级修志工作顺利开展,按时高质量编纂出版地方
新时期县(区)级修志队伍建设的经验与教训
【内容提要】地方志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工作,要确保县(区)级修
志工作顺利开展,按时高质量编纂出版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必需善于总结新时期
修志队伍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
质修志人才队伍。
【关键词】地方志 人才队伍 建设
毛泽东同志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对于地方志事业发展而
言无偿不是如此。地方志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工作,当一项修志任务确定
以后,志书的修编工作就要靠修志队伍来完成,志书何时完成、如何完成、质量高低,
都取决于修志人员的数量和综合素质。因此,加强地方志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与时俱进
的高素质修志队伍是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的首要任务。
一、新时期修志队伍建设取得的经验
(一)《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实施,是修志机构和人员编制得以落实的法理依据
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公布施行,这标志着地方志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轨
道,各地地方志工作机构从此可以依法成立。尤其是2008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
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实施后,广西各县(区)相继建立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人员编制
较为明确,工作经费更有保障,这为广西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 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是确保修志队伍稳定和人员
结构优化的关键
多年来,广西各县(区)党委、政府重视地方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
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把地方志工作“一纳入五到位”的总
要求落到实处,增强修志人员工作的责任感、荣誉感和自信心,稳定地方志人才队伍,
推动地方志事业的发展。一是经费得到保障。各县(区)地方志办工作人员的工资大都
能按时足额发放,志书出版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绝大部分县(区)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是领导和队伍得到落实。各地成立以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分管领导等为
副主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地方志办公室人员编制,并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相应人员开展
工作。三是参公单位得到确定。经参照公务员法登记和申报,广西各县(区)属实体性
机构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都被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解决了修志人员的
后顾之忧。四是工作条件大有改善。各县(区)地方志办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
用品和公务用车等大部分都能配备到位,修志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
善。五是把修志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并适时得到领导的勉励、鞭策和支持,增强了
修志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如2011年南宁市邕宁区委书记王永超看到地
方志办的工作汇报后作出批示:“区史志办:汇报通读,你们做了大量的有意义的工作。
盛世修志,昭示后人。邕宁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人杰地灵;今日的发展又风生水起,
捷报频传。做好党史和修志工作意义重大。望大家继续努力,取得更大的成绩。”这一批
示,无疑是给全体修志人员打了一针兴奋剂,同时对稳定修志队伍如吃了一颗定心丸。
此外,各县(区)注重加强修志人才队伍建设,修志人员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专业
结构等得到不断优化。
(三) 强化工作督查,是促进修志队伍素质提升的重要抓手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实施后,自治区地方志办和各市地方
志机构加强对县(区)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一纳入五到位”的总要求落到实处。一些
地方督查工作形成常态化,如2011年6月南宁市印发施行《南宁市县(区)地方志工作督查
实施办法》,针对各县(区)地方志工作实施情况,明确了督查对象、督查内容、督查方法
、督查时间、督查通报等,坚持每年年底督查一次;除例行督查外,年内根据一些县(
区)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促使修志人员等问题及时解决和工作的平衡开
展。
(四) 加强业务培训,是提高修志队伍工作能力的重要措施
各级重视地方志队伍能力建设,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地方志修编人员进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