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医保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医保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4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医保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省委巡视、县委巡察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研究制定《2024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深化医保“五大工程”,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精细管理服务、数据提质赋能,全力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防风险、优服务,促进群众医疗保障质量提升,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强化理论武装,深化理论学习教育。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党纪学习教育焕发的精气神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
2.强化廉政建设,打造“清廉医保”品牌。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正风肃纪,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三个责任”。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持之以恒纠治医保领域“四风”问题,推动“清廉医保”建设。
3.严格责任落实,筑牢意识形态防线。落实局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重点抓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防控,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注重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为单位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以保障群众医保待遇为根本,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1.待遇保障稳中有升。一是高质量推进全民参保。截至2024年5月底,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08138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47069人、城乡居民参保261069人)。二是基本医保主体作用发挥明显。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72.32%和81.70%。公务员医疗补助试行平稳,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反映良好。三是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增强。职工大额医疗补助70人次、119.24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5617人次、1322.17万元,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负担。四是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2024年度资助特困人员1606人(含孤儿70人)、低保对象8621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67人,医疗救助资助金额累计支出360.94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医疗总费用3472.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2044.4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335.28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出743.42万元,实际补偿比达89.93%。
2.医药服务成效显著。一是专项预付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完善医保基金留用制度,2024年专项预付集中采购药品738.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基金608.09万元,职工医保基金130.01万元。二是考核激励调动工作积极性。对全县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专项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激励资金358.881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基金279.09万元、职工医保基金79.79万元。三是培训调度提升工作质效。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召开了2023年度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医保结余激励资金分配专项考核通报会议,并指导部署了2024年度集采工作。同时,督促医疗机构召开了集采工作内部专项培训会议,提升政策执行水平。
3.医保基金稳健运行。加强基金预算管理、运行监测、风险预警和绩效评价,常态化开展基金运行分析。2024年1-5月,职工医保基金收入8441.07万元,支出5257.42万元,当期基金结余3183.65万元,累计结余53955.28万元,可运行49个月;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收入26634.90万元,支出9462.47万元,累计结余27826.63万元,可运行1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