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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洛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公文搜 2021-07-09 10:51:17 人大
在商洛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各位委员,同志们:这次常委会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这次会议,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和重点工作,全
在商洛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各位委员,同志们:这次常委会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这次会议,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和重点工作,全市人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国有资产监管、水污染防治、非遗文化保护、地方立法等重点工作,听取和审议了2个专项工作报告,1个执法检查报告,1个立法后评估报告,审议了1个法规草案,表决通过了2个意见办法和有关人事任免。在审议过程中,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紧密围绕议题,深入思考,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的意见建议,体现了依法履职的责任担当。列席会议的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都能按时参会,听取意见,答复询问,展现了务实严谨的会风。市政府副市长周秀成同志也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下面,我围绕会议审议议题讲几点意见:一、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对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出了全面部署。今年4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对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和具体任务。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商洛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推开这项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要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含: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自然资源四大类)管理情况的综合书面报告,同时听取和审议一个专项(口头)报告。这次常委会议,我们审议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这是市政府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家底”,向全市人民交出的一份国有资产“明白账”。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根据视察调研和会议审议情况看,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企业国有资产多头监管,体制不顺;清产核资停滞不前,产权模糊;报表体系混乱,家底不清;国企改革进展缓慢,管理粗放,运营效益不高;半数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国有资产大量闲置,财务成本增加,维稳矛盾突出等等。对此,结合大家的意见,我提四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政府的法定职责。市政府必须站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全市人民根本利益、巩固商洛长远发展基础的高度,系统深入地研究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下大力气解决难题,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狠抓监管,努力提高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二要突出重点,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市政府要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划定权责清单边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要实行挂图作战,统筹推进,尽快启动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尽快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统一的报表体系,落实报表责任、时限和质量标准,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尽快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专项审计,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全面摸清家底,掌握企业国有资产变动情况,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三要分类指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突出抓好市属正常运营的重点企业,深化推进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国有